濱樂分司運同

濱樂分司運同,鹽官名。山東膠州、菜州舊置膠萊分司運判一人,清康熙五十八年(1719)歸濱樂分司兼理。乾隆十七年(1752)山東運同、運判移駐省城後,由於管理不便,改運同仍駐蒲台,稱濱樂分司;運判仍駐膠州,稱膠萊分司。道光十二年(1832)裁膠萊分司運判,濱樂分司運同兼管膠萊分司運判事務,轄八場兩所,掌催各場灶課稅兼司監掣放關,駐蒲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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