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城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濰城區下屬職能部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定全區計畫生育工作的具體實施意見;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的主要職責是:
(二)加強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戰略性、前瞻性研究,向區委、區政府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任務建議和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和可持續發展。
(三)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各街辦、開發區、管理區和區直有關部門實行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及目標管理責任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負責轄區內生育指標的審核發證;負責計畫生育統計工作,參與全區人口統計數據分析研究。
(四)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計畫生育科學研究規劃;綜合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組織開展科學研究、新技術推廣和生殖保健服務;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承擔全區病殘兒的篩查鑑定工作。
(五)擬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
(六)編制計畫生育事業經費的預、決算;檢查指導計畫生育系統事業經費的管理、使用情況;指導和監督計畫生育藥具發放。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宣傳教育科牌子)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信訪、檔案、督辦、政務公開、安全保密、維護穩定、應急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務群團、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紀檢監察及離退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編制計畫生育事業經費的預、決算;檢查指導計畫生育事業經費的管理使用,監督計畫生育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和使用;擬定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工作規劃,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
(二)發展規劃科(掛科學技術科、政策法規科、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科牌子)
編制全區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和指導工作;指導實行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承擔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指導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藥具和節育新技術的推廣使用;組織全區病殘兒的篩查鑑定、申報;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素質和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研究擬定有關計畫生育工作的實施意見;負責對計畫生育實施綜合治理的有關工作;負責計畫生育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指導計畫生育行政執法;承擔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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