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金融服務支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若干措施

《濰坊市金融服務支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若干措施》是濰坊市下發的若干措施,共出台12項舉措,為疫情期間企業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支持進行金融紓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濰坊市金融服務支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若干措施
  • 發布時間:2022年3月31日
  • 適用地區:濰坊市
發展歷史,檔案全文,

發展歷史

2022年3月31日,濰坊市下發《金融服務支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若干措施》。

檔案全文

印發,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加大對受疫情影響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金融紓困。
各銀行機構要密切關注企業資金狀況,最大限度滿足企業合理融資訴求,對因疫情影響存在還款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要積極做好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到期後的接續轉換,靈活採取展期、借新還舊、無還本續貸、變更授信品種、調整還款方式等形式,幫助做好資金接續。鼓勵銀行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對受疫情影響的小微企業還款給予適當寬限期,不納入違約客戶名單,不進行分類下調。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保險投保人,支持保險機構對其期交業務放寬交費期限,鼓勵擴大因疫情導致的營業中斷損失保險的覆蓋面,減少企業因營業中斷造成的損失。
二、強化對重點行業、領域的信貸支持。
建立常態化對接協調機制,各級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銀保監部門要加強與發改、工信、商務、文旅、稅務、海關等部門的對接,將行業主管部門提供的疫情防控物資保供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行業企業的融資需求每日推送給銀行機構。各金融機構要制定專項服務方案、安排專項信貸額度,積極對接“關保通”零擔保成本通關、增值稅“留抵貸”等改革政策,全力滿足企業合理金融服務需求。
三、積極開闢金融服務綠色通道。
各銀行保險機構要針對疫情防控的封閉管理要求,合理安排營業網點及營業時間,簡化服務流程,開闢快速通道,確保基本金融服務不中斷;開通單證業務“抗疫”通道,鼓勵更多採取電子交單、異地辦理等方式,積極化解因疫情導致的單據流轉梗阻問題。要著力擴大線上業務的覆蓋面,在受防疫政策影響無法線下辦理業務的區域,可通過線上視頻調查、雙錄等方式,收集業務影像資料,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辦理貸款發放和保險承保,待防疫管控措施解除後,補充辦理抵質押登記等線下手續。
四、鼓勵向市場主體減費讓利。
各金融機構要落實好《關於降低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支付手續費的通知》(銀髮〔2021〕169號)要求,對疫情防控相關企業、受疫情影響較大企業以及其他重點領域企業,適當下調貸款利率,減免金融服務手續費。對因疫情影響存在還款困難的企業,鼓勵金融機構通過延後計息、給予貸款減息、免收罰息和複利等方式,減輕其還息壓力。
五、引導地方金融組織積極發揮差異化支持保障作用。
鼓勵全市小額貸款、融資租賃、商業保理、典當行等地方金融組織主動對接客戶需求,根據企業受疫情影響實際情況,開闢綠色服務通道,做好續貸、轉貸等服務,做到不抽貸、不壓貸、不斷貸;對受疫情影響暫無還款能力的企業,適當予以寬限期、費用減免或利率優惠,酌情降費減息或增加貸款、租賃、保理額度,或酌情為暫時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客戶辦理展期、延期等。定期調度情況,對支持疫情防控物資保供企業、受疫情影響較大企業成效顯著的地方金融組織在分類評級工作中予以適當加分或給予通報表揚。
六、依法依規做好徵信權益保護工作。
金融機構要合理調整逾期徵信記錄報送,對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等因疫情影響未能及時還款的,經金融機構認定,相關逾期信貸業務可以不做逾期記錄報送,已經報送的可予以調整;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企業,可依照調整後的還款安排,報送徵信記錄。各金融機構要排查本輪新冠肺炎疫情開始後發生逾期的徵信記錄,已經報送的,按徵信糾錯程式予以調整,避免因不良信息影響個人和企業融資。
七、組織開展專項銀企對接活動。
以濰坊市財政金融綜合服務平台為依託,鼓勵銀行、擔保、融資租賃等機構發布線上金融產品,指導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實名註冊並發布融資需求信息,平台入駐的各類金融機構即時跟進線上對接。編制《濰坊市惠民助企金融產品彙編》,匯集優質、普惠金融產品,明確辦理對象、辦理條件、費率、辦理途徑、聯繫方式等要素,向全市企業、個體工商戶及市民宣傳推介,提高金融服務對接效率。
八、開展金融輔導專項攻堅行動。
將受疫情影響的企業納入輔導,指導全市金融輔導員通過現場走訪、電話走訪等方式,對被輔導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受疫情影響情況、融資需求情況等進行詳細對接溝通,對企業提出的各類金融需求,金融輔導員要及時向所在金融機構匯報並提出解決方案,對所在金融機構無法解決的,由市、縣兩級金融輔導專班協調解決。
九、強化擬上市企業線上服務。
針對擬登入不同板塊、處於不同階段的擬上市企業分批次開展線上企業上市專題培訓,邀請有關專家與擬上市企業進行一對一線上問診、答疑解惑。邀請知名股權投資機構開展線上路演活動,為擬上市企業對接引入VC、PE等股權投資基金。發揮好“濰企通”企業上市直通車作用,對擬上市企業因疫情產生的上市問題,協調相關部門第一時間予以解決,確保上市服務不斷檔。
十、切實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服務效能。
針對小微和“三農”主體,繼續執行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免收擔保、再擔保費政策。積極應對全市疫情形勢,支持市再擔保集團深入落實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責任,依託濰坊市財政金融綜合服務平台,構建企業融資擔保綠色通道,以“數位化擔保產品+線上化業務通道”方式,為受疫情影響市場主體提供融資支持。同時,為符合條件的資金周轉暫時困難的企業提供應急轉貸服務,有效緩解企業在轉貸續貸過程中的資金周轉問題。
十一、積極做好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
各金融機構要充分利用電話、網路等方式保持投訴渠道暢通,最佳化客戶諮詢、投訴處理流程,做好疫情期間客戶業務諮詢、問題解答、投訴處理、情緒安撫等工作,拓寬線上糾紛化解渠道,確保矛盾不升級,風險不擴散。充分發揮線上宣傳渠道作用,開展金融知識宣傳教育及防詐欺的提示,通過投放公益廣告及短視頻新媒體等形式強化提升民眾防範意識,防範涉疫情新型電信詐欺、非法集資等違法行為。加大非法集資案件線索排查力度,及時處置風險苗頭,守好民眾“錢袋子”。
十二、落實對金融機構的獎懲機制。
將各金融機構在疫情期間落實政策、支持企業情況作為市委、市政府對金融機構考核的重要依據,適時召開銀行行長座談會,通報各銀行機構前期工作情況。對表現突出的金融機構,市委、市政府將予以表彰,並對上級機構致表揚函;對政策執行不力,企業滿意度低,或因抽貸、斷貸等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市委、市政府將致函上級機構提出整改建議,並視情況由市領導或金融監管部門負責人實施約談。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