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社會保險事業中心

濰坊市社會保險事業中心是濰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濰坊市社會保險事業中心
  • 主管單位:濰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
(二)參與擬訂全市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經辦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三)參與擬訂全市社會保險全民參保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承擔全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工作,參與編報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建議草案和決算財務報告工作,負責企業養老保險統收統支工作。
(五)負責社會保險業務經辦稽核監督及風險防控工作,負責社會保險信用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市社會保險經辦的標準化、信息化建設和安全管理工作。
(七)負責市直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的參保登記工作。
(八)負責市直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工作。
(九)負責市直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待遇的核定、支付、調整等經辦工作。
(十)負責市直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十一)負責市直社會保險個人權益信息維護工作。
(十二)負責市直社會保險業務檔案及退休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
(十三)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徵收和全市職業年金歸集工作。
(十四)負責市直社會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工作。
(十五)指導縣市區(市屬開發區)社會保險經辦業務和風險防控工作。
(十六)完成市人社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負責文電管理、印章管理及機要保密工作;負責督查督辦工作;負責會議籌備、保障和日常接待等服務工作;負責信訪、應急、安全、維穩、值班等工作;負責辦公場所改造維修、固定資產登記管理維護、車輛管理、物業管理等工作;牽頭政府採購招投標工作;負責文書檔案管理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負責黨的建設及群團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人事管理、工資調整、幹部教育培訓等工作;組織年度績效考核工作;牽頭雙招雙引工作;負責本單位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三)法規宣傳科。負責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普法宣傳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調研和起草工作;負責本單位對外公文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政務信息和政務公開、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等工作;牽頭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應訴相關工作;負責社保政策及經辦工作的新聞宣傳和信息發布、審核工作;負責微信公眾號、微博等新媒體的運維工作。
(四)基金管理科。負責全市社會保險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的編制與評估工作;負責全市社會保險業務數據統計編報工作;負責全市社保基金歸集、撥付和考核工作;負責全市社保基金預決算及會計報告的編制匯總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績效評價和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市直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及會計核算工作;負責市直銀行賬戶信息、票據、印鑑等管理工作。指導縣市區(市屬開發區)經辦機構上述職責範圍內相應業務和風險防控工作。
(五)內控稽核監督科。負責全市社會保險稽核工作;負責全市社會保險經辦業務內控內審監督工作;負責受理社保基金違規情況的投訴舉報和處置工作;負責社保基金運行的風險防控工作;負責業務信息系統操作許可權賦權風險審核工作;牽頭開展社會保險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及聯合懲戒工作。指導縣市區(市屬開發區)經辦機構上述職責範圍內相應業務和風險防控工作。
(六)信息管理科。負責全市社會保險經辦標準化信息化建設和流程再造工作;負責全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的開發套用和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社會保險數據信息共享套用工作;負責業務信息系統操作許可權賦權管理相關工作;負責市直社保視窗經辦業務協調服務工作。指導縣市區(市屬開發區)經辦機構上述職責範圍內相應業務和風險防控工作。
(七)綜合業務科(基金征繳科)。負責市直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的登記變更註銷、繳費計畫制定、社會保險費補繳、參保人員的增減和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工作;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登記、轉移和繳費計畫制定工作;負責全民參保計畫實施工作;參與社會保險費率調整、參保擴面等工作。指導縣市區(市屬開發區)經辦機構上述職責範圍內相應業務和風險防控工作。
(八)企業養老保險科。負責市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待遇計算核定和離退休人員養老待遇調整工作;負責市直企業離退休人員遺屬補助待遇核定工作;負責市直企業參保人員死亡後一次性撫恤金、喪葬費待遇核定工作;負責市直企業退休人員的統籌外相關待遇核定工作;負責市直企業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返還工作。指導縣市區(市屬開發區)經辦機構上述職責範圍內相應業務和風險防控工作。
(九)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科。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待遇計算核定調整工作;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參保人員改革前養老保險個人繳費部分及改革後個人賬戶返還工作;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離休幹部相關待遇的調整工作。指導縣市區(市屬開發區)經辦機構上述職責範圍內相應業務和風險防控工作。
(十)居民養老保險科。指導全市居民養老保險業務經辦工作;指導全市居民養老保險扶貧經辦工作;指導全市被征地農民參加居民養老保險經辦工作;指導全市社會保險基層平台建設工作;參與全市居民養老保險參保擴面工作。指導縣市區(市屬開發區)經辦機構上述職責範圍內相應業務和風險防控工作。
(十一)工傷保險科。負責市直工傷職工醫療、康復與輔助器具配置管理工作;負責工傷保險待遇和專項費用審核支付工作;負責市直工傷保險協定醫療(康復)機構的資格確認、協定簽訂和監督考核工作;承辦工傷預防項目招標和組織實施工作;參與工傷保險費率的調整工作。指導縣市區(市屬開發區)經辦機構上述職責範圍內相應業務和風險防控工作。
(十二)社會化服務科。負責全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市直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離退休人員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離退休人員及在職職工死亡一次性待遇的發放工作;負責市直職工工傷保險定期待遇的發放工作;負責市直人員社保待遇暫停及恢復發放工作。指導縣市區(市屬開發區)經辦機構上述職責範圍內相應業務和風險防控工作。
(十三)個人權益科。負責市直參保人員的個人權益記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市直參保人員基本信息維護工作;負責市直參保人員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計息及繳費信息的數據維護工作;負責市直參保人員實際繳費年限及視同繳費年限的審核及確認工作。指導縣市區(市屬開發區)經辦機構上述職責範圍內相應業務和風險防控工作。
(十四)檔案管理科。負責市直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市直退休人員檔案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市直檔案電子化及套用服務工作;負責市直檔案的查(借)閱、檔案信息研究等利用工作,組織開展檔案審核工作;負責市直檔案庫房的安全防護及保密工作。指導縣市區(市屬開發區)經辦機構上述職責範圍內相應業務和風險防控工作。
(十五)職業年金科。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的征繳和個人賬戶返還工作;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參保人員職業年金賬戶維護和待遇核定工作;負責全市職業年金歸集工作。指導縣市區(市屬開發區)經辦機構上述職責範圍內相應業務和風險防控工作。
(十六)資格認證科。牽頭全市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工作;負責市直機關企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工作;負責市直人員社保待遇疑點信息核查、追償等工作。指導縣市區(市屬開發區)經辦機構上述職責範圍內相應業務和風險防控工作。

所獲榮譽

2022年4月,被授予“濰坊市五一勞動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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