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濰城區醫療保障局

濰坊市濰城區醫療保障局

濰坊市濰城區醫療保障局是濰坊市濰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濰坊市濰城區醫療保障局
  • 所屬部門:濰坊市濰城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濰坊市濰城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落實上級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政策、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起草有關政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監督管理全區醫療保障基金,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配合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貫徹執行上級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健全落實大病保險制度,配合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
(四)組織執行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依許可權建立動態目錄準入談判規則並組織實施。
(五)執行上級的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標準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檢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藥品、醫用耗材的集中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依許可權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集中帶量採購。
(七)制定全區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
(八)負責全區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落實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執行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合作交流。
(九)負責全區醫療保障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調查處理醫療保障業務職責範圍內的違法違規行為。
(十)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安全生產監管和維護穩定工作。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市、區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最佳化政務服務工作,進一步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執行上級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醫保籌資和報銷調整機制,推行按病種付費為主的複合型支付方式,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職責分工協同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內設機構

濰城區醫療保障局成立於2019年政府機構改革期間,由辦公室、綜合業務科(掛基金監督和待遇保障科牌子)、濰城區醫療保險中心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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