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市結婚登記手續由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受理。 申主有結婚登記的當事人, 心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時,雙方應當持有下列證件和證明:(一)戶口證明;(二)居民身份證;(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四)婚前醫學檢查證明或醫學鑑定結論。離過婚的,還應持離婚證書或解除夫妻關係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