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市支持工業設計發展若干政策措施(試行)

《濮陽市支持工業設計發展若干政策措施(試行)》已經濮陽市政府研究同意,濮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19年8月30日印發.本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試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濮陽市支持工業設計發展若干政策措施(試行)
  • 頒布時間:2019年8月30日
  • 實施時間:2019年8月30日
  • 發布單位:濮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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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設計是指以工業產品為對象,綜合運用科技成果和工學、美學、心理學、經濟學等知識,對產品的功能、結構、形態及包裝等進行整合最佳化的創新活動。為加快推進我市工業設計產業發展,充分發揮工業設計的創新引領作用,助推產業轉型升級,推進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做大做強工業設計主體。積極轉變發展理念、搭建合作平台,吸引國內外知名設計機構、知名設計大師工作室落戶我市,引領工業設計產業發展。對於新引進的知名設計機構、知名設計大師工作室,設立2年以上、服務企業10家以上的,經評估確認後給予設計機構20萬元、工作室10萬元的獎勵。鼓勵優勢企業建設工業設計中心,對經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工業設計中心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鼓勵龍頭企業剝離工業設計部門,成立獨立的工業設計企業。支持專業科研院所,以市場為導向強化工業設計功能,為全社會提供專業服務。鼓勵創客和自由職業者將工作室、個體戶註冊為工業設計企業。獎補資金由受益財政承擔。
二、打造工業設計產業基地。聚焦“三大三專”等優勢產業,支持開發區等縣(區)建設工業設計產業集聚園區,在用地保障、財政金融、項目建設、公共服務等方面給予傾斜和支持,落實稅收優惠政策,促進工業設計與產業發展全面融合,推動工業設計業規模化、集聚化發展,形成輻射帶動效應明顯的工業設計產業基地。對於經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工業設計產業集聚園區和工業設計創業園區,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獎勵。
三、鼓勵企業購買工業設計服務。圍繞我市重點產業和特色產業,推動“設計+品牌”“設計+科技”“設計+製造”等新業態發展,在產業鏈各環節植入工業設計,提升清豐家居、南樂生物基材料、台前羽絨服飾、華龍區裝備製造等特色產業影響力。鼓勵製造企業將可外包的設計業務發包給工業設計機構,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加快產品升級換代和品牌建設。企業購買工業設計服務,可申請一次獎補,獎補標準為服務契約實際發生額的50%,最高不超過20萬元;對與工業設計機構建立3年以上穩定合作關係的企業,獎補標準可提高到50萬元。獎補資金由受益財政承擔。
四、舉辦大型工業設計活動。積極開展工業設計宣傳活動,並舉辦大型工業設計展以及工業設計大賽,提高全社會促進工業設計產業發展的意識。以品牌經濟效益附加值、節能減排改善、社會影響力等多方面量化推選一批工業設計優秀案例。定期開展工業設計各類競賽以及優秀工業設計人才、設計作品、設計成果的評比、獎勵、展示、展覽、交流等活動,不斷擴大濮陽工業設計知名度,提升濮陽設計品牌影響力。經省政府批准的重大活動,根據實際規模、支出和效果,給予不超過300萬元的補助;重大國際交流活動,可一事一議給予補助。
五、支持企業參加設計創新比賽。獲得國內外頂尖設計大獎的,給予獎勵。如對獲得德國iF設計獎、紅點之星、紅點至尊獎的,每項獎勵20萬元;對獲得中國優秀工業設計獎金獎的,每項獎勵10 萬元;對獲得美國IDEA設計獎的,每項獎勵5萬元。
六、助推工業設計成果轉化。各縣(區)要結合實際引入設計資源,與特色產業展開合作,促進設計成果落地生根。幫助引導企業套用工業設計,最佳化產品外觀、結構、功能,開發原創型新產品,提高供給質量。支持基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設計創新成果套用推廣。對經審核認定的工業設計成果轉化套用項目,按核定支出費用50%給予獎補,單個項目不超過100萬元。獎補資金由受益財政承擔。
七、設立工業設計產業專項資金。自2020年起連續3年,市級財政設立一定金額的工業設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專項用於工業設計產業集聚園區建設、設計創新比賽獎勵、舉辦大型工業設計活動等獎補。
八、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鼓勵企業和個人對工業設計成果申請專利、註冊商標和著作權登記,鼓勵在產品或包裝上標註設計機構或設計者名稱,保護工業設計創新成果和設計者權益。依法嚴厲打擊侵權、假冒、盜版等侵犯智慧財產權的違法行為,並列入社會信用“黑名單”。
九、加大工業設計人才培養。鼓勵高校與國外知名設計學院聯合辦學,鼓勵海內外優秀工業設計人才來濮陽從事工業設計類研究、教學工作。支持院校與企業聯合建設工業設計產業實訓基地和訂單式人才培訓基地,實施萬名企業家專題培訓計畫,開展工業設計從業人員在職培訓。將工業設計人才納入高層次人才培養和選拔範圍,探索建立工業設計人才評價、培養、激勵、流動機制,並給予相關政策支持。
十、強化工作推進組織保障。市政府成立濮陽市工業設計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直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統籌協調和推進工業設計發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縣(區)也要成立相應工作領導小組,形成推動工業設計發展的工作合力。引導成立工業設計行業協會、產業聯盟等社會組織,加強業務指導,建立專業化、市場化管理運營機制,推動工業設計產業發展。
本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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