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市級預算執行管理的通知

濮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市級預算執行管理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近年來,各部門認真貫徹政府工作報告和預算報告確定的政策措施,加強預算執行管理,促進了我市經濟持續較快發展。新常態下,國內外經濟形勢錯綜複雜,經濟成長下行壓力依然存在,財政收入增長乏力;同時,我市正處於爬坡過坎、加壓趕超的關鍵時期,基礎設施建設和民生支出等剛性需求巨大,財政收支矛盾十分尖銳。為進一步強化預算約束,規範預算管理,根據《預算法》有關規定和市人大常委會要求,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嚴控預算追加
當年預算執行中原則上不出台新的增支政策,確需安排的重大支出在以後年度預算編制時統籌考慮。嚴控臨時追加,除用於當年預算執行中的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處理增加的支出,落實國家、省政策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外,今後預算執行中原則上不受理部門申請追加經費事項。各部門因工作任務增加或調整新增的支出需求,由部門統籌年初預算和結轉資金解決。
二、規範追加程式
確需追加經費的項目,追加經費預算當年應支出完畢;當年不能支出的,在編制以後年度預算時統籌考慮。除緊急事項外,申請追加經費事項應先由部門按要求納入市財政備選項目庫,並細化到具體項目和具體執行責任單位,再由市財政局根據市長或常務副市長批示意見,按程式集中統一辦理。其中:上半年每季度辦理一次,下半年每兩個月辦理一次,12月份不再辦理部門追加經費申請。全年追加經費支出總額不應超過預備費額度。
三、嚴格預算調整
堅持“先有預算後有支出”原則。部門預算批覆下達後,各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的項目和用途使用,不得隨意變更;因政策調整和客觀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調整預算的,要嚴格按程式報批;預算執行中不得調增“三公”經費、會議費等經常性支出。
加強預算管理,是貫徹落實《預算法》和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規定的重要舉措,是依法理財內在要求。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預算管理的重要意義,牢固樹立過緊日子思想,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壓縮政府開支,走節儉型政府之路,要建立健全預算管理責任制度,共同推動財政預算管理水平不斷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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