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陽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濟陽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是根據《中共濟陽縣委、濟陽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濟陽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濟陽發〔2010〕8號),設立濟陽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陽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 印發單位:中共濟陽縣委、濟陽縣人民政府
  • 意見濟陽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
  • 檔案號:濟陽發〔2010〕8號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和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促進生殖健康產業發展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人口和計畫生育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縣人口發展規劃草案,組織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任務建議和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二)負責實施全縣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及目標管理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和考核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三)起草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地方性檔案;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
(四)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服務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五)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統計及信息化建設;負責二孩《生育證》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發放工作及計畫內懷孕終止妊娠的核准和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的鑑定。
(六)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工作。
(七)制定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人員教育培訓規劃,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
(八)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技發展規劃,依法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公布有關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重要信息,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配合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工作。
(九)指導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的管理;編制省、市、縣撥付的計畫生育事業費預算,檢查指導基層計畫生育事業費的使用情況。
(十)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政策和法規,做好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進行監督檢查;做好計畫生育信訪案件的查處工作。
(十一)指導縣、鎮(街道)、村(居)各級人口和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設4個職能科室。
(一) 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委黨組、主任辦公會和幹部職工大會的會務工作;負責年度工作計畫、總結、匯報材料的撰寫和檔案的批轉工作;負責檔案資料、文電處理及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政務信息、應急管理、保密工作;負責縣政府為民服務熱線辦公室及365為民服務中心轉辦事項的辦理工作;負責相關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承辦機關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承擔縣人口與計畫生育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起草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檔案;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負責人事管理工作;指導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的管理;編制省、市、縣撥付的計畫生育事業費預算,檢查指導基層計畫生育事業費的使用情況;指導縣、鎮、村各級人口和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服務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二)發展規劃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口發展規劃、計畫;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統計及信息化建設;負責計畫生育信息資料的統計匯總、分析、上報工作;指導基層辦理《計畫生育服務手冊》和審批、發放二胎《生育證》工作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辦法。
(三)科學技術科
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技發展規劃,依法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公布有關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重要信息,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配合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病殘兒鑑定、初審、上報工作;負責計畫內懷孕終止妊娠的核准和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的鑑定。
(四)政策法規科
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政策和法規,做好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進行監督檢查;做好計畫生育信訪案件的查處工作;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基層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基礎知識教育和科普知識宣傳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工作;擬定全縣計畫生育系統人員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開展全縣基層計生幹部的培訓工作;指導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
(五)宣傳教育科
宣傳人口理論,宣傳黨和國家有關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以及法律法規,普及人口和避孕節育、優生優育、生殖保健等科學知識。加強與有關部門協作聯繫,充分利用大眾媒介,積極開展社會宣傳,加大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宣傳氛圍。了解育齡民眾需求,編印宣傳資料,發放宣傳品,舉辦知識講座,為基層提供服務。
(六)統計科
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全縣人口發展戰略,編制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縣人口計畫的管理工作,檢查鎮(辦事處)人口計畫執行情況,指導生育證的審批、發放工作,擬定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辦法及考核結果使用意見;負責計畫生育統計工作,參與有關人口與數據分析研究,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人員編制

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12名。領導職數配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長(主任)4名。可配備工勤人員1名。
黨的組織、紀檢監察、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等機構設定及人員配備按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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