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源市市長質量獎

濟源市市長質量獎是濟源市人民政府設立的最高質量榮譽獎,每年評定一次,原則上不超過3家。濟源市市長質量獎申報對象為在濟源市轄區內採用卓越績效管理模式並取得突出成效的工業、商業、服務業、建築業、教育、農業、旅遊、醫療衛生等有關企業和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源市市長質量獎
  • 頒發單位:濟源市人民政府
  • 頒發對象:並取得突出成效的有關企業和單位
  • 評定次數:每年評定一次
申報條件,

申報條件

申報“濟源市市長質量獎”,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依法在濟源市行政區域內登記註冊,具有法人資格,從事合法生產經營五年以上(非法人組織申報時,需提供具有法人資格的上級組織證明檔案);
2、積極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質量管理體系健全,實施並按照卓越績效模式管理運行一年以上,需提供企業推行卓越績效檔案、方案計畫、推行及運行記錄表(卓越績效工作進展記錄等)、企業卓越績效自評師(3人以上)等證實性資料,以及含近三年數據和信息的自評報告(約3萬字);
3、具有傑出的經營業績或社會貢獻。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其質量水平、經營收入、利稅總額或總資產貢獻率等指標在上年度位居國內同行業前列(應提供行業協會證明檔案或者給出排名鄰近的企業名稱和數據),最近三年未發生虧損,未發生質量、安全、環保等責任事故;從事非盈利性業務的組織其社會貢獻位於行業前列(應提供準確數據支持);
4、有廣泛的社會知名度與影響力,品牌優勢突出,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河南名牌產品生產企業、馳名商標、服務名牌企業、卓越績效典範企業可優先推薦申報;
5、企業主導產品市場占有率高,質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創新能力在國內同行業處於領先地位,對所在地區或全行業經濟發展能起到帶動作用。
6、應分別取得發改委、環保、安全監察、國稅、地稅等部門的有效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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