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運行監測協調局,項目管理科,行業管理辦公室,信息化工作辦公室,規劃科,節能與綜合利用科,安全生產科,高新技術科,人事政工科,財務審計科,領導分工,工作動態,調研內容,調研時間,工作要求,
職責
(三)監測分析全市工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四)負責提出全市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省對口部門和本市用於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按照國務院和省、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和省、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五)組織實施國家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
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全省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承擔全市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和省、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信息化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八)推進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市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中小企業融資服務體系建設,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一)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負責協調維護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和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負責機關文電、會務、信息、機要、檔案等工作;負責機關車輛使用等後勤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系統的工會、青年團、婦女和計畫生育工作;承擔安全保衛、保密等工作;承擔機關辦公自動化建設及套用工作;承擔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工作;承辦對外合作交流有關事宜。研究新型工業化的戰略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落實工業和信息化建設地方性法規、規章;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重要檔案的起草工作;承擔機關信息工作;指導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工作。
運行監測協調局
監測分析全市工業日常運行,分析市內外工業形勢;負責制定全市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研究提出工業經濟運行方面的政策建議;負責電力分配計畫的制訂,監測;培育和監管電力市場,協調處理電網運行、電力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依法管理供電營業區劃分工作;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負責煤炭、電力、原油、天然氣、成品油、運輸、原材料、熱力等生產要素的協調工作;負責工業企業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運輸;負責協調全市鐵路運輸工作;指導企業扭虧增盈工作;鐵路專用線共用管理工作;承擔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負責全市工業企業的考核、獎懲工作;負責企業改革、改制等工作。
項目管理科
組織擬訂並監督執行全市工業、信息化產業政策,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擬訂和修訂全市產業結構調整目錄的相關內容,按照國務院和省、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備案、核准國家和省、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準入條件。負責監督項目進度;負責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含技術改造項目)的考核、獎勵工作;負責工業結構調整資金的管理投放工作;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科技發展戰略、規劃;組織實施有關國家和省、市科技重大專項、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結合;承擔行業科技成果和情報管理工作;組織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負責技術基礎工作,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行業管理辦公室
承擔全市工業企業的行業管理工作;規範工業行業經營秩序;調控工業行業的生產經營方向和投資方向,指導行業結構、方向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調整;負責工業行業生產建設中重大問題的綜合協調,收集、分析、整理、發布行業信息;提出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結構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產業發展扶持資金的管理投放工作;承擔落實鹽業、藥品儲備等工作。
信息化工作辦公室
組織擬定全市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提出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落實工業信息化建設地方性法規、規章,組織工業信息化建設的協調工作;指導推進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規範信息化行業經營秩序;調控信息化行業的生產經營方向和投資方向,指導、協調全市企業的信息化建設;指導協調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發展,協調推動跨行業、跨部門互聯互通;推動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的融合;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和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處理重大事件。指導軟體業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軟體、系統集成及服務的技術規範和標準;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
規劃科
組織擬訂全市工業經濟發展戰略、規劃;負責重要檔案的起草,負責中央、省和本市用於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技術改造資金的申報並提出安排建議。
節能與綜合利用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安全生產科
指導工業、信息化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監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進出口及相應儲存,監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產品質量,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單位,指導重點行業排查治理隱患,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高新技術科
承擔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工業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材料的開發和生產;組織協調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促進電子信息推廣套用;按規定許可權審核高技術產業建設項目有關事宜。
人事政工科
指導行業隊伍建設、職工培訓、職業準入、職業技能鑑定和就業服務工作;負責各企業的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工作;擬定全市工業企業管理人員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企業自主培訓工作,組織企業管理人員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黨務和機構編制管理等工作;服務企業的人事調動、工資調整、檔案管理等工作。
財務審計科
編報部門預決算,管理專項資金的使用,組織實施工業行業內部審計和績效檢查;提出工業行業財稅、價格、金融等政策建議;指導行業的財務管理,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信用擔保等工作。
離退休幹部工作科。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領導分工
姓 名
| 分管工作
| 分管科室
| 對口省廳處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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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和平
| 主持黨政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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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天玲
| 分管信息化、軟體服務業、黨務政工、組織人事工作
| 信息化工作辦公室、人事政工科
| 信息化工作辦公室、人事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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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東海
| 分管行業管理、食品安全、高新技術工作,聯繫醫藥公司
| 行業管理辦公室、高新技術科、醫藥公司
| 原材料處、裝備工業處、消費品處、高新技術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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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振宇
| 分管財務審計、中小企業工作、全民創業、融資擔保、小額貸款、產權交易市場工作
| 財務審計科、中小企業局、規範整頓辦公室
| 財務處、中小企業局、融資擔保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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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亞民
| 分管富士康員工招募、濟源鋼鐵公司黨務工作,協助翟局長做好項目、資金引進等具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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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保國
| 分管紀檢監察、信訪穩定、政法統戰、離退休幹部、企業工會、退管中心、工、青、婦、計畫生育工作
| 紀檢信訪科、離退休幹部科、退管中心
| 紀檢監察室、機關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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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 傑
| 分管辦公室、創建、督查、招商引資、央企合作、“百村富民”駐村工作
| 辦公室、招商辦
| 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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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軍祥
| 分管工業經濟運行監測協調、生產要素保障、銀企對接活動、企業改制、防汛、安全生產、法制、“3+1”工作
| 運行監測協調局、安全科
| 運行監測協調局、安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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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培梁
| 分管規劃、項目管理、產業轉移、科技質量、資源綜合利用、節能減排、“四賽”、退二進三工作
| 項目科、規劃科、資源節能科
| 規劃處、產業政策處、科技處、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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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曉國
| 分管當前企業破產、改制及解決遺留問題、磺礦辦事處、不良資產打包處置
| 磺礦辦事處、各破產清算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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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利
| 分管中小企業局、企業服務年活動工作
| 中小企業局、企業服務年活動辦公室
| 中小企業服務局、省企業服務年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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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魁
| 分管醫藥公司工作
| 醫藥公司
| |
苗 萱
| 分管經濟運行局工作
| 經濟運行局
| 運行監測協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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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動態
各鎮(街道)經貿辦:
為準確把握當前我市中小微企業發展形勢,促進中小微企業平穩較快發展,根據市領導指示,要求各鎮(街道)利用一周時間,對本轄區內中小微企業發展情況進行一次調研。
調研內容
(一)轄區中小微工業企業個數及企業基本情況。主要包括:
(1)企業基本情況:企業名稱、類型、行業、法人代表、職工人數、總資產、主要產品、年設計能力、占地面積、土地性質、公司地址、聯繫人、聯繫電話等;
(2)2012年主要經濟指標完成及同比增長情況(主營業務收入、稅金、利潤)
(二)轄區中小微企業經濟運行情況及分析。
(三)轄區中小微企業發展中所做的主要工作、採取的主要措施,出台的優惠政策以及取得的成果。
(四)當前轄區中小微企業發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對今後促進發展的意見和建議。
調研時間
2013年3月22日——3月28日
工作要求
1.本次調研是了解掌握我市中小微企業發展情況,準確把握中小微企業發展形勢的基礎性工作,為政府研究出台下步我市促進中小微企業發展辦法和優惠政策提供依據,各鎮(街道)經貿辦要高度重視,統籌安排,儘快組織人員進行調研。
2.調研結束後,形成書面調研報告,經主要領導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於3月28日前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並上報電子版。全市情況匯總後,將給市主要領導做專題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