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源市司法局

濟源市司法局是河南省濟源市市政府工作部門。

簡介,部門職責,人員編制,機構設定,辦公室,法制宣傳科,律師管理科,公證管理科,法規科,政治處,法律援助中心,領導分工,

簡介

根據《中共濟源市委濟源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濟源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濟文〔2009〕114號),設立濟源市司法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地址:河南省濟源市
河南省濟源市

部門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措施,編制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2、制定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全市法學成人教育規劃、年度計畫;指導全市對外法制宣傳工作。
3、管理和指導全市的律師、法律顧問、法律援助工作;組織制定全市律師工作發展規劃以及律師管理的有關辦法;管理全市社會法律諮詢服務機構及在我市設立的外地律師機構。
4、制定全市公證改革與發展的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和指導公證機構,負責公證業務質量的監督檢查,負責審查涉外、涉港澳台公證事務。
5、制定全市人民調解工作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縣(市、區)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調解工作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6、指導對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幫教工作;負責全市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的統計、分析、上報。
7、管理和指導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司法鑑定機構設立登記的初審和上報。
8、負責仲裁機構的審核、申報工作。
9、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協會和學會;管理和指導全市的法學理論研究;制定全市法學教育和司法行政幹警培訓規劃及企業法律顧問培訓規劃。
10、協調和指導全市“148”法律服務專線工作,受理民眾尋求法律服務事宜;解答法律諮詢,普及法律知識;掌握重大民間糾紛信息,提供決策依據和信息服務。

人員編制

市司法局機關行政編制為25名(含紀檢、監察編制)。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科級中層領導職數6名,副科級中層領導職數6名。
駕駛員編制4名。

機構設定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擬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收集、分析、反饋各類司法信息;負責司法行政工作調研及綜合性文稿的起草;負責司法行政新聞宣傳、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保密、信訪、統計、信息網路建設;管理機關和監督直屬單位國有資產;負責司法行政系統裝備和機關後勤服務;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法制宣傳科

擬定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規劃並組織檢查、落實;指導全市對外法制宣傳和各縣(市、區)、各行業依法治理;承擔全民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電話:8514259

律師管理科

組織制定全市律師工作發展規劃以及律師管理的有關辦法;管理全市律師、律師機構、社會法律諮詢服務機構和在我市設立的外地律師機構;管理和指導全市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組織協調大案要案的辯護工作;負責律師協會的日常工作。

公證管理科

制定全市公證工作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全市公證員和公證機構,監督檢查公證業務質量;審查涉外、涉港澳台公證事務;負責公證員協會日常工作。

法規科

對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行政複議和應訴;指導各縣(市區)司法行政機關法制建設;擬定全市法學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指導全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司法局基層工作科職責:
組織制定全市人民調解工作總體規劃,指導全市基層人民調解工作,承擔全市人民調解員協會日常工作;指導、監督、檢查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管理和指導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負責基層法律工作者協會日常工作;管理和指導“148”法律服務專線工作;負責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管理和指導鄉鎮司法調解中心工作。

政治處

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負責全市司法考試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管理;負責司法行政系統警銜評定申報;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公證員、律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推薦;協助各縣(市區)管理司法行政機關領導幹部。

法律援助中心

法律援助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對象提供:1、解答法律諮詢、代擬法律文書,提供法律意見;2、刑事辯護和刑事訴訟代理;3、民事訴訟代理;4、行政訴訟代理;5、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6、免費為社會各界提供法律諮詢。

領導分工

李沿海(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
武元首(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綜合協調、財務裝備、律師、社區矯正、共青團、婦女、計畫生育、招商引資等工作。分管辦公室(財務)、律師公證和法律援助工作科、社區矯正管理局;協助局長負責日常工作。
李惟波(黨組成員、紀檢組長):主持紀檢組(監察)全面工作;負責黨風政風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監督檢查紀律執行和作風建設、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受理檢舉控告申訴、提出問責建議,協助做好巡視工作。分管監察室。
李勝利(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法制宣傳教育、依法治理、基層司法所建設、人民調解、安置幫教、基層法律服務、綜合治理、平安建設、安全、穩定、精神文明建設、黨總支、工會、防範和處理邪教等工作。分管法制宣傳科、基層工作指導科。負責市依法治市辦公室日常工作。
李禮文(副局長):負責司法鑑定、司法考試、法制、信訪等工作。分管司法鑑定考試和法制仲裁科。
李保東(黨組成員、公證處主任):負責組織、人事、黨務、老幹部、警務督察、法律援助、公證、仲裁等工作。分管政治部、法律援助中心、公證處、仲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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