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文化旅遊產業促進會

濟寧市文化旅遊產業促進會

濟寧市文化旅遊產業促進會 (英文名稱:Jining Cultural Tourism Industry Promotion Association )成立於2020年7月,是由濟寧市文化旅遊企業、濟寧各縣市區文化和旅遊等單位,按照平等自願的原則結成的濟寧市文化旅遊產業的專業性促進會,協會經濟寧市民政部門登記註冊的濟寧市社團組織。具有獨立的社團法人資格。代表和維護文旅行業的共同利益和會員的合法權益,努力為會員服務,為行業服務,在政府和會員之間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為濟寧市文化旅遊行業的健康發展作出積極貢獻。促進會接受濟寧市文旅局的領導、濟寧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的監督管理。協會會址設在孔孟之鄉——濟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寧市文化旅遊產業促進會 
  • 外文名:Jining Cultural Tourism Industry Promotion Association
  • 主管單位:濟寧市文化和旅遊局 
  • 登記單位:濟寧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 屬性:非營利性組織
  • 社團地址:濟寧市吳泰閘路45號 
主要職責,建設宗旨,理事成員,權利義務,

主要職責

宣傳貫徹國家文化旅遊業的發展方針和政策法規;
總結交流文化旅遊產業的工作經驗,開展與文化旅行產業行業相關的調研,為文化旅遊行業的發展提出積極並切實可行的建議;
向主管單位及有關單位反映會員的願望和要求,為會員提供法律諮詢服務,保護會員的共同利益,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制訂行規行約,發揮行業自律作用,督促會員單位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接待服務質量,維護文化旅遊行業的市場經營秩序;
加強會員之間的交流與合作,組織開展各項培訓、學習、研討、交流和考察等活動;
加強與行業內外的有關組織、社團的聯繫、協調與合作;
開展與文化旅遊及相關行業組織之間的交流與合作;
編印會刊和信息資料,為會員提供信息服務;
促進會實行團體會員制,所有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守法經營,無不良信譽的文化及旅遊業經營業務密切相關的單位和各地區性文化旅遊促進會或其他同類協會,承認和擁護本會的章程,遵守協會章程,履行應盡義務均可申請加入協會 。
促進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每三年舉行一次。協會設立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理事會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常務理事會對理事會負責,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其職權。促進會現任會長劉學恩,監事長:楊岩 ,副會長:何景春、黃明利、張超、徐彤、韓宇、李遵廷、周廣勝等,,秘書長:丁繼民。

建設宗旨

遵守國家的憲法、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代表和維護文化旅行產業的共同利益和會員的合法權益,促進會的健康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理事成員

濟寧市文化旅遊產業促進會
會 長:劉學恩 山東興隆文化園有限公司總經理
監事長:楊 岩 濟寧國際旅行社總經理
副會長:何景春 山東玉堂醬園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黃明利 山東上九旅遊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
徐 彤 曲阜尼山文化旅遊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曹會宇 濟寧市東方儒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李遵廷 山東儒家控股集團董事長、曲阜儒家研學旅行基地董事長
聶 淼 山東理工職業學院旅遊學院院長、副教授
張 超 山東省新華書店集團有限公司濟寧分公司總經理
顏 濤 曲阜市三孔文化旅遊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韓 宇 濟寧心心酒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張令偉 中國旅遊報山東記者站副站長
秘書長:丁繼民 濟寧華夏國際旅行社總經理
監 事:李 方 濟寧市順通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業務總監
耿仁海 濟寧市暢遊天下國際旅行社總經理

權利義務

(一) 濟寧市文化旅遊產業促進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 參加濟寧市文化旅遊產業促進會所組織的研討會、踩線考察活動等;
(三) 享有使用本會標誌的權利;
(四) 對本會的工作和負責人提出建議、質詢、批評和監督;
(五) 當遇到重大困難或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有請求提供幫助(如涉及調解、訴訟等)的權利;
(六)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七) 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維護本會的聲譽和本會的合法權益;
(八) 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積極參加並支持本會組織的活動;
(九) 接受本會的評議和調解;
(十) 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信息和有關資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