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兗州區農業農村局

濟寧市兗州區農業農村局

濟寧市兗州區農業農村局,是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農業農村、畜牧獸醫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解決“三農”工作重大問題。參與擬訂涉農的財稅、價格、金融、保險、擔保、進出口等政策,提出農業產業保護政策建議。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負責牽頭組織全區農村人居環境改善工作。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指導全區農村綜合改革,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負責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負責減輕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
(四)指導全區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政策建議和主要農產品的進出口建議,培育、保護和發展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全區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墾、農業機械化等農業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全區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政監督管理。推動全區農業機械化發展。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指導全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信用體系建設,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追溯、風險評估。提出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的建議。組織擬訂農業地方標準。
(七)組織全區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以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負責有關野生植物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負責露天焚燒秸稈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全區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擬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農作物種子、農藥、漁業苗種、食用菌種、蠶種的監督管理以及肥料、農用膜有關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養殖投入品使用的監督管理。牽頭負責“瘦肉精”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獸醫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工作。貫徹執行獸藥質量、獸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國家標準。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依法對畜禽屠宰進行監督。負責毛皮動物養殖、胴體處置管理工作。負責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監督管理工作。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監測、發布農業災情,提出農業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農業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指導全區農業植物、水生植物和動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監督動物衛生,組織、監督農業植物、水生植物和動物防疫檢疫,承擔重大疫情防控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組織編制區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並監督管理。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
(十一)推動全區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引進農業先進技術,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十二)指導全區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有關工作。負責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管理有關工作。
(十三)指導推動農業對外合作。參與擬訂農業對外合作政策,指導農業外向型經濟發展。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援外項目。
(十四)在職責範圍內負責本單位、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負責相關產業的招商引資工作。
(十五)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履行機關黨建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主體責任,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領導所屬單位抓好黨的建設工作。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濟寧市兗州區農業農村局局長:張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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