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省政府批准,市委、市政府印發的《關於印發濟寧市兗州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濟室字〔2019〕3號)和《中共濟寧市兗州區委、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政府關於濟寧市兗州區區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濟兗發〔2019〕1號),制定本規定。
濟寧市兗州區文化和旅遊局(以下簡稱區文化和旅遊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濟寧市兗州區新聞出版廣電局(以下簡稱區新聞出版廣電局)、濟寧市兗州區文物局(以下簡稱區文物局)牌子,歸口區委宣傳部領導。
濟寧市兗州區文化和旅遊局貫徹黨中央關於文化和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區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和旅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文化、旅遊、文物、新聞出版、著作權、廣播影視方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區文化、旅遊、文物、新聞出版、著作權、廣播影視政策措施。
(二)統籌規劃全區文化事業、文化產業、旅遊業、文物保護事業、新聞出版業、廣播影視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產業、旅遊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旅遊、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活動,指導重點文化和旅遊設施建設。
(四)指導、管理全區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全區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全區文化、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承擔人才工作相關職責。
(七)承擔弘揚優秀傳統文化相關工作。負責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和優秀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制定全區文化和旅遊產業市場推廣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推動全區文化旅遊整體形象以及文化旅遊品牌體系建設。負責新舊動能轉換文化創意產業和精品旅遊產業統籌組織工作。負責相關產業的招商引資工作。
(九)指導全區文化、旅遊、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市場發展,對文化、旅遊、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市場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旅遊、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旅遊、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市場。
(十)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區新聞出版工作,監督管理全區新聞出版機構、業務以及出版物的內容和質量,監督管理印刷業,管理著作權。負責區內報刊出版單位和國內報刊社駐區記者站監管工作。
(十一)負責對全區廣播影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監督管理、審查全區廣播影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電影製片、發行、放映工作,指導協調全區重大電影活動。
(十二)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區文物工作,審核、申報、管理區級以上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負責指導區內文物保護工作。
(十三)研究處理文物保護和安全管理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依法管理社會流散文物、文物市場、文物出入境,代表國家文物進出境監管機構鑑定流通文物、進出境文物、刑事文物,審核重要文物的購銷、交換和徵調。對查處盜竊、破壞、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專業性意見,指導全區文物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區考古工作,審核、管理在兗州境內和水域進行的考古勘探和發掘項目。管理文物保護和相關項目建設經費,指導協調全區文物管理、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利用、宣傳等工作。
(十五)指導全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負責文化、旅遊、文物、出版、廣播影視市場領域的行政執法指導監督、大案要案督辦和協調跨區域重大案件查處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區“掃黃打非”工作。
(十六)指導、管理全區文化、旅遊、新聞出版和廣播影視對外以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旅遊、新聞出版和廣播影視對外以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加強全區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的國際市場推廣,推動兗州文化走出去。
(十七)在職責範圍內負責本單位、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八)負責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履行機關黨建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主體責任,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領導所屬單位抓好黨的建設工作。
(十九)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職能轉變。按照省委、省政府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市、區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負責已劃轉至行政審批部門的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的事中事後監管。深化簡政放權,創新文化和旅遊行業監管方式,最佳化政務服務工作。加強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促進兗州文化交流與傳播,穩步提升兗州旅遊品牌形象和兗州文化軟實力,更好地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強政策引導和規劃,整合各類文化和旅遊資源,健全現代文化和旅遊產業體系,激發全社會文化創新活力。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機關黨建科牌子)。負責文電、會務、文秘、宣傳、信息、調研、督查、機要、保密、信訪、應急、值班、安全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新聞發布、輿情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部門預算和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內部審計、政府採購工作。指導、監督所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管理全區文化、旅遊、文物專項經費。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監管所屬單位精神文明、政法綜治、平安建設等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相關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群團工作。
(二)文化藝術科(掛非物質文化遺產科牌子)。擬訂全區文化事業、文化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產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推進文化體制機制改革。指導、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重點文化設施建設。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負責全區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推進文化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承擔弘揚優秀傳統文化相關工作,利用公共文化陣地,促進優秀傳統文化傳承和傳播。指導公共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全區民眾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組織實施優秀民族民間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負責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和優秀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組織實施文化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推進我區文化形象以及文化品牌體系建設。推進文化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市場。負責文化領域的行政執法指導監督、大案要案督辦和協調跨區域重大案件查處等工作。指導、管理全區文化對外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推動兗州文化走出去。負責新舊動能轉換文化創意產業組織推進工作。負責文化產業的招商引資工作。擬訂全區文化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文化行業隊伍建設、培訓和考核獎懲等工作。負責文化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
(三)旅遊科。擬訂全區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旅遊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推進旅遊體制機制改革。組織實施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指導、管理全區性重大旅遊活動,指導重點旅遊設施建設,推進旅遊公共服務建設。協調、參與具有綜合功能的重大旅遊項目的策劃、審核和實施工作。指導旅遊景區、旅遊度假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監測全區旅遊經濟運行。負責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應急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推進休閒度假旅遊發展和鄉村旅遊相關工作。指導、推進全區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推動旅遊產業智慧化。負責推動我區旅遊整體形象以及旅遊品牌體系建設。推動旅遊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推進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旅遊市場。負責旅遊領域的行政執法指導監督、大案要案督辦和協調跨區域重大案件查處等工作。指導、管理全區旅遊對外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負責新舊動能轉換精品旅遊產業組織推進工作。負責旅遊產業的招商引資工作。參與擬訂全區旅遊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旅遊行業隊伍建設、培訓和考核獎懲等工作。負責旅遊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
(四)文物科。管理和指導全區文物工作。擬訂全區文物保護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文物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審核、申報、管理區級以及以上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區考古工作,審核、管理在兗州境內和水域進行的考古勘探和發掘項目。指導協調全區文物管理、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利用、宣傳等工作,負責全區區域內國家和省、市、區重大項目建設和基本建設工程中的文物保護工作。管理全區可移動文物資源。負責全區博物館文物藏品的鑑定、交換、調撥、借展、修復、複製、拓印、預防性保護以及數位化保護工作。負責指導區內文物保護工作,研究處理文物保護和安全管理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依法管理社會流散文物、文物市場、文物出入境,代表國家文物進出境監管機構鑑定流通文物、進出境文物、刑事文物,審核重要文物的購銷、交換和徵調。配合有關部門打擊文物犯罪,對查處盜竊、破壞、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專業性意見。負責文物領域的行政執法指導監督、大案要案督辦和協調跨區域重大案件查處等工作。參與擬訂全區文博行業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文博行業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文物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
(五)新聞出版和廣播影視科。擬訂全區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管理全區性重大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活動。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區新聞出版工作,監督管理印刷業。負責區內報刊出版單位和國內報刊社駐區記者站監管工作。組織實施全民閱讀推廣活動。指導鎮(街)抓好農家書屋、社區書屋工程。組織推進軟體正版化工作。負責對全區廣播影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指導監管電影製片、發行、放映工作,指導協調全區性重大電影活動。推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市場。參與擬訂全區“掃黃打非”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全區“掃黃打非”工作,承擔兗州區“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出版、廣播電視、電影領域的行政執法指導監督、大案要案督辦和協調跨區域重大案件查處等工作。指導、管理全區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對外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指導監管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
人員編制
區文化和旅遊局行政編制8名。設局長1名(兼任區新聞出版廣電局局長、區文物局局長)、副局長2名。
區文化和旅遊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濟寧市兗州區委辦公室、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會同中共濟寧市兗州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濟寧市兗州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
現任領導
濟寧市兗州區文化和旅遊局局長:周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