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任城區衛生健康局

濟寧市任城區衛生健康局

根據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市委、市政府印發的《濟寧市任城區機構改革方案》(濟室字〔2019〕2號)和《中共濟寧市任城區委、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關於濟寧市任城區區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濟任發〔2019〕3號),制定本規定。

濟寧市任城區衛生健康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濟寧市任城區中醫藥管理局(以下簡稱區中醫藥局)牌子。

濟寧市任城區衛生健康局貫徹黨中央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區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國民健康政策和衛生健康、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範、標準,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中醫藥事業發展的相關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全區衛生健康資源配置,編制區域衛生健康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全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建議。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全區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綜合防控與干預。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擬訂全區健康產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健康產業與相關產業融合,推動健康新業態發展。承擔新舊動能轉換衛生健康行業有關具體工作。負責相關產業的招商引資工作。
(五)組織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省、市並擬訂全區有關政策措施。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全區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監督體系。
(七)制定全區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承擔人才工作相關職責。負責全區衛生健康系統行業作風建設工作,建設和諧醫患關係。
(八)負責全區計畫生育服務和管理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政策。
(九)負責全區中醫藥工作,擬訂全區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繼承和發展中醫藥文化,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研究開發和合理利用。
(十)組織實施全區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一)負責區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二)承擔區保健委員會、區老齡工作委員會、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區屬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區政府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區人口與計畫生育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指導區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三)在職責範圍內負責本單位、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四)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履行機關黨建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主體責任,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領導所屬單位抓好黨的建設工作。按照區委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委委員單位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市、區深化 “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負責已劃轉至行政審批部門的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的事中事後監管。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任城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堅持中西醫並重,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
1. 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
2. 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

現任領導

局長:李 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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