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任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濟寧市任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濟寧市任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寧市任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所屬部門: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濟寧市任城區
  • 現任領導:王獻忠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擬訂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健全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體系。
(三)負責促進就業創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創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就業援助制度和職業培訓制度,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牽頭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負責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組織實施國(境)外人員來我區工作政策。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擬訂基本養老保險、失業、工傷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離退休政策。擬訂基本養老保險、失業、工傷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檢查制度,編報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險基金投資政策。負責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負責全區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經辦管理業務的統籌協調指導。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
(五)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擬訂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六)起草人才開發政策,參與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才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全區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規劃、政策以及留學回國人員來我區創新創業政策,並組織實施。健全落實博士後制度。協調推進全區人才服務體系建設。負責非教育系統公派留學管理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推進職業資格制度改革,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擬訂全區技工院校及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統籌組織和指導全區職業技能競賽工作。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八)綜合管理全區表彰獎勵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功勳榮譽表彰制度,擬訂政府表彰獎勵制度,按照許可權審核區政府實施的表彰獎勵事項。依法辦理區政府提請區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工作人員和區政府任免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
(九)負責全區事業單位工資福利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區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擬訂企業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調控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政策。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在職責範圍內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二)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履行機關黨建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主體責任,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領導所屬單位抓好黨的建設工作。按照區委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委委員單位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市、區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加大簡政放權力度,最佳化服務流程,創新服務模式,發揮“網際網路+”支撐作用,推進網上辦事和業務協同,提升服務質量。加強監督指導,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創新監管模式,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信用監管”,提升監管效能。完善人力資源市場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政策,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加強信息共享,不斷提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水平,持續增強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負責已劃轉至行政審批部門的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的事中事後監管,負責本部門未劃轉的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的審批及事中事後監管。
(十五)有關責任分工
1.與區委組織部的職責分工。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鎮(街道)和區直部門一般事業幹部人員檔案管理。區委組織部負責區管幹部(科級幹部),鎮(街道)和區直部門公務員,黨群及法院檢察院一般幹部檔案管理。
2.與區退役軍人事務局的職責分工。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屬於《工傷保險條例》適用範圍的烈士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發放工作。區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烈士褒揚工作,指導烈士褒揚金、一次性撫恤金和烈屬定期撫恤金等相關撫恤政策的落實。
3.與區科技局的職責分工。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區科技局制定外國人來我區工作政策,其中A類人員的政策由區科技局會同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制定,B類和C類人員的政策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區科技局制定。

現任領導

王獻忠同志主持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全面工作,負責黨的建設工作。
熊繼梅同志分管辦公室、人事科、檔案科、財務科、公務員管理科、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和工會、團委、婦委會,協助分管黨的建設工作。
路則端同志牽頭人才工作,分管規劃財務科、工資福利科、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教育培訓與職業能力建設科、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科、區外國專家局(外國專家管理科)、區人才服務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分管安全生產工作。
張福前同志分管許可服務科、人力資源市場管理科、區公共就業服務局、區就業訓練中心,分管招商引資工作。
韓宗智同志分管社會保險科、信息中心、區社會保險事業局。
李志強同志分管政策法規科、勞動關係科、軍官轉業安置辦公室、勞動監察科(區勞動監察大隊)、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區人事考試中心、區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區氣瓶檢驗站。
王振華同志、李兆生同志、高福嶺同志協助抓好招商引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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