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府衙
- 類別:古代政府機構
- 地區:山東濟南
- 起源國家:中國
機構設定
府衙設知府1人,負責一府之政務,為最高行政長官;清軍同知、糧捕通判各1人,為知府佐官,分別負責軍糧供給、錢穀水利、巡捕緝查等務,糧捕通判1677年(康熙十六年)移駐德州;儒學教授、儒學訓導各1人,掌管學校教育、生童考試、孔廟奉祀等,駐府學內。府衙內設事務機構經歷司、司獄司,辦理文書出納、罪囚羈解及備知府、同知差遣等,分置經歷、司獄各1人。此外,設陰陽學正術、醫學正科、僧綱司、道紀司各1人,分別負責占卜星相、醫藥、佛教、道教事務,皆家居領職或附居寺觀,有官無祿,為庶人在官者,地位低於品官。迄清亡,知府共145人。1912年中華民國建立後,府的建制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