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位於濟南市長清區賓谷街靈岩路2208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一)辦公室,(二)法制宣傳科,(三)公證律師管理科,(四)基層工作科,(五)社區矯正與幫教安置工作科,派出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區司法行政工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制定全區法制宣傳教育和全民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依法治理工作和對外法制宣傳。
(三)負責指導監督全區律師、公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
(四)監督管理全區法律援助工作和“148”法律服務專線工作。
(五)指導、監督全區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基層法律服務、幫教安置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配合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審員工作。
(六)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
(七)指導司法行政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
(八)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司法局設5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掛組織人事科牌子)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幹部組織人事、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息、督查、信訪、應急管理、政府信息公開等工作;負責相關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擬訂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局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和後勤服務及安全保衛工作;指導管理面向社會的司法鑑定工作;指導全區司法行政系統信息化建設;指導全區司法行政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負責司法行政新聞宣傳、表彰獎勵和精神文明創建工作;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配合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審員工作。
(二)法制宣傳科
擬訂全區法制宣傳教育和全民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管理、協調全區的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擬訂全區的長期普法依法治理規劃;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計畫;負責組織開展全民普法教育工作;指導各鎮(街道)、各行業的依法治理工作;承擔區普法教育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公證律師管理科
負責全區律師事務所設立和律師執業資格的初審上報工作;指導、監督律師和律師機構的執業活動;指導、監督全區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指導監督公證員及區公證處的執業活動;負責制定全區律師、公證發展規劃、業務培訓、年檢註冊。
(四)基層工作科
指導、監督全區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負責全區法律服務工作者年檢註冊工作;負責全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五)社區矯正與幫教安置工作科
對全區判處管制、宣布緩刑、假釋、監外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的社區矯正對象進行教育和管理;負責全區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幫教工作;制定社區矯正工作方案、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組織有關單位和社區基層組織開展社區矯正工作;組織協調對社區服刑人員的教育、改造工作。
派出機構
10個鎮(街道)司法所由鎮(街道辦事處)所屬事業單位調整為行政機構,建制級別與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內設機構的建制級別相同,為區司法局的派出機構,實行區司法局和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雙重管理、以區司法局管理為主的管理體制。文昌司法所、平安司法所、崮雲湖司法所、歸德司法所、萬德司法所、張夏司法所、孝里司法所各配司法專項編制3名,五峰山司法所、馬山司法所、雙泉司法所各配司法專項編制2名,領導職數均配所長1名,副所長1名。主要職責為:制定本鎮(街道)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本鎮(街道)依法治理工作和法制宣傳工作;負責本鎮(街道)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基層法律服務、幫教安置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
區普法教育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司法局,日常工作由法制宣傳科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