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鋼城區城鄉交通運輸局

濟南市鋼城區城鄉交通運輸局

濟南市鋼城區城鄉交通運輸局,是濟南市鋼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市鋼城區城鄉交通運輸局
  • 辦公地址:鋼城區府前大街60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關於交通運輸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相關政府規範性檔案、政策草案;擬訂全區公路、水路、城市道路行業的規劃、計畫、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地方鐵路規劃建設管理和組織協調;指導城市軌道交通的規劃、建設、運營、管理;參與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工作。
2.推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統籌管理或協調全區公共運輸、城市軌道交通、道路運輸、鐵路運輸、高速公路、航空運輸、水路運輸等城鄉交通運輸和道路建設管理工作;協調郵政行業。
3.承擔涉及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和交通專項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最佳化交通運輸主要通道和重要樞紐節點布局;負責相關行業統計,發布有關信息。
4.參與交通擁堵綜合治理工作;參與擬訂城市交通相關組織、管理、改善政策和方案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交通影響評價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交通需求和交通管理研究;組織或參與城市交通信息分析、城市交通狀況評估等工作。
5.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督管理工作。擬訂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監督指導道路、水路運輸服務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客運、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的行業管理和監督。負責全區機動車維修、駕駛員培訓行業監管和誠信體系建設。指導協調鐵路道口監護管理和綜合治理。
6.承擔區管內河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區管內河通航水域交通管制、危險品運輸監管工作,組織區管內河通航水域救助打撈工作;負責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的登記、防治污染工作。
7.承擔公路、水路、城市道路、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公路、水路、城市道路交通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或監督指導公路、水路、城市道路、城市軌道交通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城市道路、城市軌道交通建設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組織協調地方鐵路、機場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工作。
8.負責公路路政管理;負責全區國道、省道及其附屬設施的建設、養護和管理;負責或監督指導城市道路及其相關附屬設施的建設、養護和管理工作,牽頭負責城市道路地下綜合管廊的建設管理,牽頭負責城市道路地下管線的綜合協調工作;監督和指導全區農村公路的規劃、建設、養護、管理工作;負責國省幹線公路通行費徵收工作。
9.貫徹實施交通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組織智慧交通建設和科技開發,推動技術進步;指導公路、水路、城市道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指導行業教育、培訓工作。
10.負責交通運輸、城市道路方面的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行業投融資工作。
11.負責全區公路、水路、城市道路、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全區交通戰備工作,承辦區國防動員委員會有關工作。
12.牽頭負責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領域的項目招商工作。
13.依法履行本部門業務領域內社會組織的監督管理職責。
14.負責本部門黨的建設、意識形態、宣傳思想和民眾工作。
15.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16.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7.職能轉變。按照中央、省、市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辦好”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成”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最佳化政務服務工作。
18.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行政複議工作的職責分工。區政府行政複議機構負責受理行政複議事項。區交通運輸局負責依法提交行政複議答覆材料及作出原行政行為的相關證據,履行行政複議決定。
(2)關於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區城鄉交通運輸局負責行政權力事項的動態調整;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行使經區政府批准集中的交通運輸領域相關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兩部門建立健全銜接配合機制,依法履行職責分工,強化在聯絡會商、信息互通、業務協同等方面相互配合。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人事政工科牌子)。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宣傳、招商引資、招才引智、督查督辦、黨群等工作;負責市12345市民服務熱線辦公室轉辦事項的辦理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機關、所屬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等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勞動工資統計等工作;組織編制財務計畫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票據和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國家資產投資、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計畫管理;負責專項資金預決算、稅收等財務管理與監督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各基層交管所的財務收支和監督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負責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相關行業統計,發布有關信息。
(二)道路規劃建設管理科。根據全市公路交通行業的發展、規劃以及我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布局,組織編制全區公路交通運輸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或監督指導公路、水路有關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建設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統籌管理或協調全區公共運輸、軌道交通、鐵路運輸、航空運輸、水路運輸等城鄉道路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本轄區內縣道及附屬設施的建設、養護和管理工作,負責地方鐵路規劃建設管理和組織協調;對鎮村道路的修建和養護進行巨觀管理;負責其他道路的征地、拆遷及由本市投資建設公路小橋涵的修建;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負責公路路政管理;負責全區縣道及其附屬設施的建設、養護和管理;監督和指導全區鄉道、村道的規劃、建設、養護、管理工作;參與交通擁堵綜合治理工作;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指導行業投融資工作;組織地方鐵路規劃建設管理,指導協調鐵路道口監護管理和綜合治理;負責國省幹線公路通行費徵收工作。
(三)法規安全科(掛交通戰備辦公室牌子)。負責全區交通運輸領域安全、應急管理工作,擬訂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承擔相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相關工作;擬訂公路、水路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和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指導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承擔有關公路、水路、鐵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統籌管理或協調全區公共運輸、軌道交通、鐵路運輸、水路運輸等城鄉交通運輸管理工作,協調郵政行業。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督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監督指導道路、水路運輸服務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城鄉客運、軌道交通運營的行業管理和監督;負責全區機動車維修、駕駛員培訓行業監管和誠信體系建設;監督管理漁船檢驗;承擔區管內河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區管內河通航水域交通管制、危險品運輸監管工作,組織區管內河通航水域救助打撈工作;負責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的登記、防治污染工作。貫徹實施交通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組織智慧交通建設和科技開發,推動技術進步;指導行業教育、培訓,負責交通運輸方面的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全區交通戰備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亓學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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