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萊蕪區醫療保障局是濟南市萊蕪區區級機構改革後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現任領導黨組書記藺長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市萊蕪區醫療保障局
- 所屬部門:濟南市萊蕪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山東省濟南市
- 現任領導:藺長洪(黨組書記)
- 性質:政府機構
- 辦公地址:濟南市萊蕪區文化北路1號
主要職責
領導成員
姓名: | 藺長洪 | |
職務: | 萊蕪區醫療保障局黨組書記 | |
領導簡歷: | 男,漢族,1965年2月生,大專,中共黨員 | |
工作分工: | 負責區醫保局全面工作。 | |
姓名: | 劉斌 | |
職務: | 萊蕪區醫療保障局局長 | |
領導簡歷: | 男,漢族,1975年2月生,大學,中國農工民主黨 | |
工作分工: | 負責區醫保局行政全面工作。 | |
姓名: | 池洪濱 | |
職務: | 萊蕪區醫療保障局黨組成員、正處級領導幹部 | |
領導簡歷: | 男,漢族,1976年2月生,大學,工學學士,中共黨員 | |
工作分工: | 負責醫保業務經辦、信息化建設和機關規劃財務、人事、黨建及機關日常工作。 | |
姓名: | 付來永 | |
職務: | 萊蕪區醫療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 |
領導簡歷: | 男,漢族,1972年6月生,大學,中共黨員 | |
工作分工: | 負責醫藥價格和招標採購工作,負責區委區政府安排的招商引資、總部經濟等中心工作。 | |
姓名: | 尚艷 | |
職務: | 萊蕪區醫療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 |
領導簡歷: | 女,漢族,1976年8月生,大學,中共黨員 | |
工作分工: | 負責基金監督管理和稽核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 |
內設機構
辦公室(政策法規處) |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督查督辦、應急管理等工作。承擔信息公開、新聞發布等工作。負責市12345市民服務熱線轉辦事項的辦理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負責規劃財務和法規工作。組織擬訂全區醫療保障工作規劃。負責編報本部門年度預決算,負責局機關並監督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編制全區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推進信息化建設,負責醫療保障數據統計分析。組織起草醫療保障領域的規範性檔案,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負責本系統普法宣傳教育工作。 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社會保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 | |||
醫療保障科 | 負責待遇保障工作。擬訂全區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健全完善大病保險制度,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組織醫療救助,承辦中央、省、市和區財政相關補助資金的分配管理工作。擬訂長期護理保險政策並組織實施。 負責醫藥服務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等有關政策。擬訂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 負責醫藥價格和招標採購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配合做好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相關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藥品、醫用耗材的集中採購、配送以及結算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 負責基金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全區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或協助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負責監督檢查各鎮(街道)醫療救助政策和救助資金的落實。 |
直屬單位
萊蕪區醫療保險事業中心 | 區醫療保險事業中心貫徹黨中央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區委工作安排,主要職責是: (一)承擔全區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長期護理保險的權益記錄、待遇支付、基金管理等經辦業務。 (二)承擔全區離休幹部和重點保健對象醫療費結算報銷。 (三)承擔全區定點醫藥機構協定管理。 (四)承擔醫保信息化建設、運行維護和全區醫療保障基金統計、運行分析工作。 (五)承擔全區醫療保險參保登記、申報核定等征繳工作。 (六)承擔全區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長期護理保險、醫療救助經辦業務。 (七)承擔全區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長期護理保險基金使用的稽核檢查和參保單位征繳稽核工作,並負責全區業務指導。 (八)承擔全區藥品、醫用耗材和醫療服務價格監測、分析和信息發布等具體事務性工作。 (九)完成區醫保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