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歷城區自然資源局

濟南市歷城區自然資源局是濟南市歷城區人民政府負責自然資源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市歷城區自然資源局
  • 所屬部門:濟南市歷城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濟南市歷城區
  • 辦公地址:濟南市歷城區山大北路25-1號
部門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地址,

部門簡介

濟南市歷城區自然資源局,是濟南市歷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依法履行全區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地)、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執行自然資源、國土空間規劃以及測繪等方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區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統計標準和制度規定,組織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
(三)負責全區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執行國家和省、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和規範。建立健全全區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本區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工作。
(四)負責全區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落實國家和省、市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開展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工作,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等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統籌全區土地儲備開發工作。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全區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落實國家和省、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戰略和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落實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的政策。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管理監督城鄉建設用地供應。開展自然資源形勢分析,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全區空間規劃體系並組織實施。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實施,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參與組織編制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總體規劃工作,參與組織編制村莊規劃。組織擬訂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七)負責統籌全區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落實國家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牽頭擬訂並實施全區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九)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全區地質工作。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區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區級重大地質礦產勘查專項。監測地下水過量開採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
(十)負責全區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全區礦產資源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法進行礦業權管理。負責全區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一)推動全區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工程以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組織開展自然資源領域對外交流合作。
(十二)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負責全區地質災害預防、治理相關工作,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區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專業監測和預警預報等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三)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最佳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負責規範自然資源市場秩序,對自然資源、國土空間開發利用等活動進行監測和管理,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以及測繪重大違法案件。
(十四)協助做好涉及自然資源領域的招商服務工作。
(十五)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十六)負責本系統或領域內黨的建設、意識形態、宣傳思想和民眾工作。
(十七)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成”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
1.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
2.根據國家規定統一履行全區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全區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管控作用,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加快建立統一規範高效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統一推進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範和歸併整合。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採空區治理的職責分工。區自然資源局做好全區歷史遺留責任滅失的非煤採空區的調查和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治理方案。目前正在生產的非煤礦山企業形成的採空區,由區應急管理局牽頭,督促相關部門和礦山企業制定並落實治理方案。
2.關於自然災害防救的職責分工。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並指導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協助區委、區政府組織開展事故和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區自然資源局、區水務局、區園林和林業綠化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組織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火險、火災信息。區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區水務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照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水旱災害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區園林和林業綠化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國有林場開展防為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必要時,區自然資源局、區水務局、區園林和林業綠化局等部門可以提請區應急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3.關於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區自然資源局負責行政權力事項的動態調整。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行使經區政府批准集中的自然資源領域業務領域相關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兩部門建立健全銜接配合機制,依法履行職責分工,強化在聯絡會商、信息互通、業務協同等方面相互配合。
(二十一)管理區園林和林業綠化局。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法制信訪科牌子)。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所屬單位組織人事、財務管理、薪資調整、機構編制等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幹部年度考核、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信息、宣傳報導、綜合統計、保密、檔案、後勤、安全、督查督辦、應急管理等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有關自然資源方面來信來訪的接待和辦理工作,負責區12345市民服務熱線辦公室轉辦事項和自然資源違法舉報電話受理事項的辦理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負責辦理有關行政複議、應訴工作。負責自然資源法規、政策諮詢、教育工作。
(二)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科。負責轄區內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的調查登記確權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自然資源現狀調配動態監測、權屬調查、變更調查及統計工作,負責本區自然資源和不動產使用權、他項權利登記及抵押初審工作,負責集體土地的確權登記工作,負責土地權屬糾紛的調查處理工作。
(三)國土空間規劃科。負責編制、實施本區國土空間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負責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初審工作,擬定全區年度土地供應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的初審工作,負責本區土地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基礎性工作。
(四)耕地保護監督科。負責落實本區耕地保護和基本農田保護政策,組織實施農用地轉用,落實占補平衡制度工作,負責本區集體建設用地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工作。
(五)地質礦產監督科。負責全區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地質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參與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監督工作,落實地質勘查工作標準、規程並組織實施,承擔礦產資源勘查審批方面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編制本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建設項目地質環境可行性認證報告的初審工作。

辦公地址

濟南市歷城區山大北路25-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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