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市長質量獎

濟南市市長質量獎是濟南市人民政府設立的最高質量獎項,由濟南市人民政府和市長審定批准、表彰和獎勵,授予質量管理績效顯著、質量水平領先、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作出重要貢獻的組織和為質量振興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市市長質量獎
  • 地區:濟南市
  • 性質:最高質量獎項
  • 設立機構濟南市人民政府
簡介,評獎辦法,

簡介

評獎辦法

2011年3月3日,濟南市政府下發了《關於印發濟南市市長質量獎管理辦法》的通知,該辦法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濟南市市長質量獎設組織和個人兩個獎項,組織獎每年不超過5個,個人獎每年不超過3個,達不到獎勵條件的獎項將空缺。
濟南市市長質量獎設“濟南市市長質量獎(組織)”和“濟南市市長質量獎(個人)”2個獎項。“濟南市市長質量獎(組織)”每年不超過5個,“濟南市市長質量獎(個人)”每年不超過3個,達不到獎勵條件的獎項可以空缺。市長質量獎每年評選1次,有效期5年,滿5年後可重新申報。
濟南市製造業、服務業、建築業等各類企業可申請組織獎,濟南市從事質量工作的自然人,包括企業的員工和從事質量管理、教育、科研、宣傳等人員,可申請質量獎。
此外,對弄虛作假、採取不正當手段騙取市長質量獎榮譽的組織和個人,經市名評審辦公室查證屬實後,提請市政府撤銷其市長質量獎獎項,收回獎牌、證書和獎金,並向社會通告。該組織或個人10年內不得申報市長質量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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