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市市長質量獎
- 地區:濟南市
- 性質:最高質量獎項
- 設立機構:濟南市人民政府
簡介,評獎辦法,
簡介
評獎辦法
2011年3月3日,濟南市政府下發了《關於印發濟南市市長質量獎管理辦法》的通知,該辦法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濟南市市長質量獎設組織和個人兩個獎項,組織獎每年不超過5個,個人獎每年不超過3個,達不到獎勵條件的獎項將空缺。
濟南市市長質量獎設“濟南市市長質量獎(組織)”和“濟南市市長質量獎(個人)”2個獎項。“濟南市市長質量獎(組織)”每年不超過5個,“濟南市市長質量獎(個人)”每年不超過3個,達不到獎勵條件的獎項可以空缺。市長質量獎每年評選1次,有效期5年,滿5年後可重新申報。
濟南市製造業、服務業、建築業等各類企業可申請組織獎,濟南市從事質量工作的自然人,包括企業的員工和從事質量管理、教育、科研、宣傳等人員,可申請質量獎。
此外,對弄虛作假、採取不正當手段騙取市長質量獎榮譽的組織和個人,經市名評審辦公室查證屬實後,提請市政府撤銷其市長質量獎獎項,收回獎牌、證書和獎金,並向社會通告。該組織或個人10年內不得申報市長質量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