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濟南藥鄉國家森林公園管理處更名為濟南市國有林場工作站,加掛濟南市森林公園工作站牌子,為市林業局所屬公益一類財政撥款事業單位,主要職責:
為全市林場和森林公園的設立變更、建設規劃、資源保護、防火、採伐、撫育等提供技術服務,對林場和森林公園開發建設、經營及旅遊發展進行技術指導,為相關從業人員提供業務培訓。
原山東濟南藥鄉國家森林公園管理處承擔的相關職能和債權債務及糾紛等善後工作由濟南市國有林場工作站繼續承擔。
為全市林場和森林公園的設立變更、建設規劃、資源保護、防火、採伐、撫育等提供技術服務,對林場和森林公園開發建設、經營及旅遊發展進行技術指導,為相關從業人員提供業務培訓。
原山東濟南藥鄉國家森林公園管理處承擔的相關職能和債權債務及糾紛等善後工作由濟南市國有林場工作站繼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