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勵、規範與社會信任:義工組織制度研究

激勵、規範與社會信任:義工組織制度研究

《激勵、規範與社會信任:義工組織制度研究》是一本2021年出版的圖書,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激勵、規範與社會信任:義工組織制度研究
  • 作者:陳婉玲
  • 出版時間:2021年4月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19754082
  • 類別:法律與綜合學科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本研究成果圍繞義工組織主體合法性、服務規範化以及風險防範與責任承擔等重點難點問題展開,主要內容由導論、結語和正文五章構成。“導論”以義工組織定位為邏輯起點,*章“義工組織主體地位”從義工組織主體制度的域外實踐、我國現行法背景下主體制度之檢討、治理結構以及權利義務四部分展開。第二章“義工組織社會信任培育”認為轉型期不信任的社會環境嚴重影響和制約了義工組織的健康發展,內外兼修,加強自身能力建設,積極培育社會信任關係是義工組織實現社會價值和公益目標的理性路徑選擇。第三章“激勵、扶持與制度供給”主要檢討義工組織與政府間的關係問題。義工組織奉獻社會的公益價值觀既可以解決一定的社會問題,也可更好地激發人的善行,對義工的激勵是將制度的宗旨與人的需求相結合,對義工組織的激勵更是與其公益性使命相統一。第四章 “政府監管、社會監督與自律”。結語“社會企業:義工組織的發展趨勢與路徑”。

作者簡介

前言:研究對象與範疇
  一、義工組織定位
  二、義工組織發展現狀
  三、主要研究內容
第一章 義工組織主體地位
  一、義工組織主體制度的域外實踐
 (一)英國:慈善法人
 (二)德國:社團法人
 (三)日本:特定非營利活動法人
 (四)新加坡:嚴格註冊制與多樣化選擇
  二、現行法背景下我國義工組織主體制度之檢視
 (一)義工組織的社會團體法人資格
 (二)現行法關於義工組織的法人條件
 (三)註冊登記的程式簡化與“雙軌制”的存廢
 (四)義工組織:組織形態的拓展
  三、義工組織的治理結構
 (一)英國:理事會領導制治理結構
 (二)美國:基於章程約束的理事會負責制治理結構
 (三)加拿大:以董事會為中心的治理結構
 (四)德國:以章程為核心的治理結構
 (五)日本:權力分立型治理結構
 (六)新加坡:董事會監管治理結構
 (七)我國義工組織治理結構的構建
  四、義工組織的權利義務
第二章 義工組織社會信任培育
  一、社會信任與義工組織生命力
 (一)義工組織社會信任關係架構
 (二)信任文化與義工組織生命力
 (三)慈善信任風險對義工組織社會價值認知的擠出效應
  二、資源供給乏力影響義工組織的社會動員能力
 (一)義工組織登記管理配套制度資源混亂
 (二)志願精神弱化和異化導致義工組織邊緣化
 (三)經費不足制約義工組織有效運行
 (四)人力資源短缺影響義工組織可持續發展
  三、基於信譽的信任:能力建設彰顯義工組織公信力
 (一)統一倫理守則,以自律行動贏取社會信任
 (二)加強內部制度建設,以規範運行贏取社會信任
 (三)履行“社會交代義務”,以透明度贏取社會信任
  四、義工組織的專業化路徑
 (一)域外義工組織的專業化發展
 (二)義工組織專業化之實現路徑
第三章 激勵、扶持與制度供給
  一、激勵的邏輯起點:義工組織的價值與生存“瓶頸”
 (一)義工組織發展現狀、社會價值與貢獻
 (二)義工組織生存困境與發展“瓶頸”
 (三)激勵表明態度:支持、扶持而非限制、管制
  二、政府對義工組織的準確認知與定位
  三、需要激勵:義工組織公益性使命與人的需求的統一
  四、義工組織激勵機制的域外先進經驗
 (一)美國:“法案 項目”模式
 (二)英國:“組織 融資”模式
 (三)日本:“稅收 合作”模式
  五、扶持、補貼與權力傾斜
 (一)財政補貼
 (二)稅收優惠
 (三)參與激勵
 (四)徵信與信息共享激勵
 (五)義工的權利傾斜
第四章 政府監管、社會監督與自律
  一、約束的價值與路徑:從“志願失靈”說起
 (一)我國義工組織“志願失靈”之誘因
 (二)我國義工組織監管困境
 (三)內外兼修:多層次約束的內涵與路徑
  二、其他國家或地區的義工組織監管經驗
 (一)英國:“關係協定”框架下的義工組織監管
 (二)美國:政府監管與義工組織自主管理的結合
 (三)我國台灣地區:分工明確的監管機制
 (四)我國香港特區:制度供給與結果考核
  三、我國義工組織政府監管理念與路徑調整
 (一)政府由設立監管到過程監管的理念調整
 (二)加強績效管理,構建完善的義工組織評估機制
 (三)建立健全義工組織信息公開、統計與發布制度
 (四)加強信息質量審核,加快信息共享機制建設
  四、社會交代:以義工組織信息披露為視角
 (一)義工組織社會交代義務
 (二)義工組織信息披露的理論依據
 (三)我國義工組織信息披露的立法與實踐
 (四)完善與借鑑
第五章 法律關係、法律責任與救濟
  一、義工組織法律關係與行為性質
 (一)義工組織與義工
 (二)義工、義工組織與服務對象
 (三)義工服務侵權行為類型化
 (四)義工組織契約責任
  二、義工服務侵權責任之救濟
 (一)義工責任豁免制度
 (二)義工組織替代責任
 (三)義工責任保險
  三、義工組織責任保險制度的引入
 (一)保險機制引入之現實基礎
 (二)我國義工服務引入保險機制的制度障礙
 (三)多層次義工組織保險體系的構建
結語·社會企業:義工組織的發展趨勢與路徑
  一、社會企業的判斷要素
  二、我國社會企業的定位
  三、義工組織與社會企業的路徑契合
  四、義工組織社會企業化的價值衝突與調適
附錄一:開展研究的基礎材料——長度訪談
附錄二:本課題面向義工個人的問卷樣本
附錄三:寧夏義工聯合會義工培訓框架
參考文獻

圖書目錄

  陳婉玲,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產業與區域經濟法制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主要從事經濟法基礎理論及其制度、區域經濟法制和PPP法治、社會組織法制等領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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