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動死

激動死

激動死,指的是陝西省三原縣女子王會俠被富平縣警方帶走,“問話”20小時後非正常死亡。家屬目睹遺體有明顯傷痕,但屍檢結果卻是:王會俠系生前患有原發性心肌猝死,情緒激動緊張為死亡的誘發因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激動死
  • 含義:非正常死亡
  • 社會評價:要強化責任追究
  • 誘發因素:原發性心肌猝死,情緒激動緊張
新聞報導,案例一,案例二,社會評價,

新聞報導

案例一

重慶一低保朱某戶因病住院,所在社區領導前來看望,承諾幫助報銷部分醫療費。低保戶聽後非常激動,因血壓升高導致主動脈破裂而死亡。法院認為,醫院在已發現朱某患有高血壓的情況下,沒有告知朱某應控制情緒等注意事項,判決醫院賠償9萬餘元。

案例二

王會俠,一名普通的陝西農家婦女,在被警方帶走“問話”20餘小時後死亡。她的非正常死亡,讓農家小院被悲傷氣氛籠罩,也讓親屬們走上一條漫長的“討說法”之路。  根據警方的說法,王會俠是因為涉嫌“銷贓罪”被帶走的。“因為王會俠是婦女,審訊時只在辦公室問了一下,後來她說頭暈,要上廁所,在去廁所的路上就暈倒在地,120趕到後送去醫院,半小時後搶救無效死亡。死亡時間是12日(2009年12月)下午兩點半左右。”
2009年12月15日,在屍檢現場,親屬們被告知,機械性致死人命可以排除,死者內臟、大腦、腿部傷痕部位肌肉封存,等待病例分析後出結果,屍體沒有保存價值,可以火化。一個月後,屍檢結果出爐:王會俠系生前患有原發性心肌猝死,情緒激動緊張為死亡的誘發因素。

社會評價

與曾經的“躲貓貓”等非正常死亡事件相同的,還有司法機關最初的態度——“激動死”發生之後,富平縣警方堅稱 “不存在刑訊逼供的問題”。類似的表態聽起來分外耳熟,疑犯在看守所“喝開水死亡”事件發生之後,首先從河南魯山縣警方傳出的也是這樣的聲音,但最終卻是以涉嫌刑訊逼供者被法辦而結束。“激動死”真相是否會重蹈“喝開水”舊轍,目前尚不得而知。王會俠的家屬似乎掌握了足夠翔實的資料,不過,要想做出刑訊逼供的指控似乎並不容易。
一次次非正常死亡事件背後,現行監督管理制度的瑕疵被不斷放大,而拾遺補闕終究需要一定的時間來完成。不過,在等待司法機關還原“激動死”真相、彌補制度漏洞的同時,也並不意味著眼下沒有工作可做。實際上,幾乎就在“激動死”事件曝光的同時,公安部副部長劉金國在3月29日表示,要強化責任追究,凡是在執法過程中導致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的,對直接領導、分管領導一律先停止執行職務,待查清事實後再依紀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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