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駐里斯本經濟貿易辦事處(葡文:Delega??o Económica e Comercial de Macau, em Lisboa)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政府部門,負責促進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各方在葡萄牙的利益的工作,為一個代表性部門,並享有行政自治權。
簡介,組織法例,組成,職責,
簡介
澳門駐里斯本經濟貿易辦事處前身為駐里斯本澳門聯絡處,於1988年3月28日成立。2000年10月23日,根據第37/2000號行政法規,該聯絡處改組為現時的澳門駐里斯本經濟貿易辦事處。辦事處直接向行政長官負責,由一名主任領導及一名副主任輔助。
組織法例
第37/2000號行政法規(2000年10月23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里斯本澳門聯絡處名稱及組織的變更。(經第8/2007號行政法規廢止第一、五及八條。
第8/2007號行政法規(2007年4月23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修改中國澳門駐葡萄牙經濟貿易代表處的名稱、人員制度及標誌。
第125/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2007年5月7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
規定澳門駐里斯本經濟貿易辦事處的機關組成。
第160/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2007年5月23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將若干職權授予澳門駐里斯本經濟貿易辦事處主任。
組成
澳門駐里斯本經濟貿易辦事處設有辦事處主任,由一名副主任輔助
行政管理委員會
職責
1、 致力加強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葡萄牙之間現有的聯繫;
2、維護澳門特別行政區在葡萄牙的利益,以及在同葡萄牙或住所設於葡萄牙的機構、企業和公共或私人實體的關係上,提升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經貿利益;
3、在葡萄牙介紹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社會、文化現況,並發展兩地之間的旅遊、文化交流,尤其在葡萄牙市場推介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旅遊目的地;
4、協助在葡萄牙對本地人員進行的培訓工作,並與葡萄牙的公共或私人機構合作,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培訓本地人員;
5、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公務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公共或私人實體,以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有利益關係的公共或私人實體提供協助;
6、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後勤和資料蒐集方面的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