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邊境通行證是由關閘邊檢大樓地下海關公眾接待受理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申請車輛邊境通行證
- 電話:海關接待處:84900515,海關熱線:89894317
手續信息,執行單位,申請地點,服務簡介,辦公時間,
手續信息
首次申請及更改數據申請
1.已填寫之車輛邊境通行證申請表;
2.車主身份證明檔案影印本一份(同時提交車主身份證明文正本以作核對);
3.登記褶影印本一份(同時提交登記折正本以作核對);
4.所有權登記憑證影印本一份(同時提交所有權登記憑證正本以作核對);
5. 有效之粵港澳機動車輛往來及駕駛員駕車批准通知書(第四聯)一份;
6.若車輛由公司登記,須遞交公司證明信函;
7.若車輛在銀行供款,須遞交銀行證明信函;
8.若車輛在車行供款,須遞交車行證明信函
2.車輛登記折正本;
3.車輛所有權登記憑證正本。
注:出示以上檔案作核對有關資料之用。
續期申請
1.審批持有將到期、到期或過期之車輛邊境通行證之持有人之續期申請。
2.車輛邊境通行證持有者,其須持有有效之粵港澳機動車輛及駕駛員駕車批准通知書(第四聯)。
1. 已填寫之車輛邊境通行證申請表;
2.有效之粵港澳機動車輛往來及駕駛員駕車批准通知書(第四聯)。
1.所有複印本採用A4格式,須複印在同一版面上;
2.已領車輛邊境通行證的車輛如更換車主(轉名),須重新辦理申請;
3.申請表可以于海關網頁下載,亦可在關閘海關站、路凼新城海關站及內港海關站之辦事處免費領取。
補領(因損毀或遺失)
損毀或遺失車輛邊境通行證之申請者,申請者須為澳門車輛合法擁有人(車主)及持有有效之粵港澳機動車輛往來及駕駛員駕車批准通知書(第四聯)。
2.登記折正本;
3.所有權登記憑證正本。
注:出示以上檔案作核對數據之用。
1.所有複印檔案採用A4格式,須複印在同一版面上;
2.已領車輛邊境通行證的車輛如更換車主(轉名),須重新辦理申請;
3.申請表可于海關網頁下載,亦可在關閘海關站、路凼新城海關站及內港海關站之辦事處免費索取。
執行單位
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SA] -口岸監察廳。
申請地點
關閘海關站 – 關閘邊檢大樓地下海關公眾接待處。
服務簡介
所有來往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內地之間的車輛,均須向海關申請車輛邊境通行證,海關向該等申請進行審批及發出有效之邊境通行證,該證有效期與內地批文的有效期相同。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四 09H00 - 13H00,14H30 - 17H45。
星期五 09H00 – 13H00,14H30 – 17H30。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