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高等教育局

澳門特別行政區高等教育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高等教育局的職能是負責輔助、跟進及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高等教育。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社會文化司進行監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澳門特別行政區高等教育局
  • 外文名:Higher Education Bureau of Macao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 成立時間:2019年2月11日
  • 辦公地址: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成大廈5-7樓(入口位於果亞街105號)
  • 性質:具行政自治權的公共部門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教育概況,現任領導,
龍成大廈

歷史沿革

1992年成立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2019年2月11日透過重整職能和構架,澳門高等教育局成立,專責處理本澳高等教育事務。

主要職責

高等教育局的職責如下:
(一)研究、建議及推動澳門特別行政區高等教育公共政策及高等教育制度的措施,並評價其執行的成效;
(二)透過規劃活動及研究高等教育的現代化與多元化,以及考慮其與本地、區域及國際情況的配合,構思澳門特別行政區高等教育發展及國際化的策略,並提出有關建議;
(三)推動澳門特別行政區高等教育的發展,協助提升學術活動的素質和高等教育的學術、教學及研究水平,以及協助持續提升高等教育課程的素質;
(四)促進及跟進澳門特別行政區高等教育素質保證機制的實施;
(五)籌備政府就高等院校事宜所作決定的支持工作,尤其是關於私立高等院校的設立、認可、章程、組織、運作及關閉的事宜,並對高等教育課程的開設、確認、開始運作、修改、中止和取消組成卷宗及提供意見;
(六)協助高等院校進行績效評鑑,以定期及系統化的形式跟進執行高等教育政策所需的財政、財產及人力資源的管理;
(七)提供技術及行政支持,尤其透過訂定及發布高等教育學歷審查方面的標準或指引;
(八)支持高等院校的運作,並建議切合高等教育發展及院校正常運作的措施,以及行政、技術和教學的程式;
(九)就私立高等院校的特別支持方式提出建議及跟進有關運作;
(十)參與、協調或支持由澳門特別行政區高等院校或校本部設在外地的高等院校所推動的有關高等教育的研討會或培訓活動,以及提高從事高等教育教學職務的人員或學術研究的人員的素質;
(十一)促進已完成中學教育的學生、擬提升學歷或學術資格及欲進行高等教育學習的市民接受高等教育
(十二)進行識別急需人才培訓的範疇的研究,以及發布具高等教育學歷的人士的就業及從事專業工作的信息;
(十三)促進及支持高等院校學生的流動;
(十四)協調在高等教育領域的本地、區域及國際合作形式,鼓勵及支持文化、科學及科技的交流,並促進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本地或外地的公、私立院校或實體訂立協定及議定書;
(十五)促進教學活動與研究活動之間的互動,以及向本地社群提供專業服務,藉此在經驗交流和相互援助上建立互惠關係;
(十六)協助高等教育範疇內的文化推廣活動;
(十七)進行及持續更新有關高等教育課程的各項登記,以及為發出執照而作出的私立高等院校的登記;
(十八)組織及持續更新有關高等院校的教學人員、非教學人員、學生、課程計畫,以及高等教育學歷認可的資料庫,並進行相關數據統計;
(十九)促進及支持出版教學及學術著作;
(二十)在與高等教育局有關的高等教育政策、措施及活動方面,確保及協調與傳媒及公眾之間的關係;
(二十一)推廣澳門特別行政區高等教育素質在外地的形象,並宣傳高等教育局在發展及保證澳門特別行政區高等教育素質方面的活動;
(二十二)就向高等院校學生提供信息及輔導的機制,以及尤其是圖書館閱覽室、研習室、食堂、電腦資源和多媒體工具等關於學術支持、社會文化及康樂方面的設施、基礎建設及其他設備,提供及維持合適的條件;
(二十三)為在高等教育局內運作的或其附屬的委員會或其他實體提供行政及技術輔助;
(二十四)履行依法獲賦予的其他職責。

教育概況

中國澳門現有10所高等院校,當中4所為公立,6所為私立。2019/2020學年,各院校教學人員共2,598人,高等教育課程註冊學生36,107人,並有300個高等教育課程運作,當中包括博士學位碩士學位學士學位、高等專科學位、學位後文憑及高等教育文憑課程。另外,2019年共有15所外地高等院校經批准在澳門開辦了27個高等教育課程。

現任領導

曾冠雄:代局長。
陳旭偉:代副局長。
謝永強:代副局長。
現任領導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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