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組成,
職責
制定本身預算及制定管理帳目,並將之呈交監督實體審議;
依適用之法例,許可由基金組織所負責之開支;
議決所有與基金組織行政管理有關之事宜。
組成
基金由一行政管理委員會管理。
行政管理委員會由五名成員組成,其中兩名成員分別為體育發展局局長及財政局代表,並由前者擔任主席;行政管理委員會的成員及其任期由行政長官批示委任及訂定,該批示須公布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其中兩名成員分別為體育發展局局長及財政局代表,並由前者擔任主席;行政管理委員會的成員及其任期由行政長官批示委任及訂定,該批示須公布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澳門特別行政區體育發展局是為指導、鼓勵、協助及推動澳門體育運動的開展,同時協力為體育發展創造必要條件,並在體育組織及人員間充當協調者的角色。...
澳門特別行政區教育發展基金職責 編輯 教育發展基金透過無償資助及優惠信貸,支援和推動在非高等教育領域內展開各類具發展性的教育計畫和活動。...
澳門特別行政區體育委員會,主要職責是協助訂定體育發展政策之大綱,並作出認為有需要之建議及提議。...
澳門特別行政區工商業發展基金有助提高企業,尤其工業、商業及漁業生產力的項目及活動...
澳門特別行政區漁業發展及援助基金是由行政長官監管的,對有助澳門特別行政區漁業發展的項目及活動給予援助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