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市政廳

澳門市政廳

澳門市政廳是澳門葡萄牙人最早設立的行政機構之一。其前身是議事局,成立於1583年最初由澳門土生葡人管理,擁有警察和稅收等重要職權,不受澳督管轄。1809年改稱市政廳。分澳門市政廳和海島市政廳,負責管理澳門市區和離島的市政工作。市政廳負責制訂和執行有關市容、清潔、交通、市場、攤販、殯葬、招牌等所謂“自治條例”。市政廳的權力機構是市政委員會,由主席(市政廳長擔任)及委員6人組成,其中主席及12名華人委員由澳督任命,其餘4名委員從土生葡人中選出,任期4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澳門市政廳
  • 外文名稱:Macau City Hall
  • 地理位置:友誼大馬路上
  • 職責:維護環境及保障居民的生活水平
部門和職能,人員數量,

部門和職能

市政廳的職責範圍,包括城市規劃和建設、公共衛生、文娛康樂活動、維護環境及保障居民的生活水平。其運作與每一市民的生活息息相關,工作範圍較為廣泛,是一個頗為龐大的機構。
澳門市政廳廳旗澳門市政廳廳旗
澳門市政廳由10多個部門組成,主要的有市政機構輔助暨顧問辦公室、文化暨康樂部、市政衛生監察部、綜藝館、流動小販組、市政警察、行政暨財務部、資訊中心、交通事務部、法律暨公證辦公室、衛生暨清潔部、公園暨綠化部、工場及運輸部、市政工程部、市政化驗所等。
公園綠化部——下設外勤組、公園及花園組、墳場科、負責全澳公園、小型動物園、墳場的保養、管理及維修,在街道上的休憩區、花圃進行綠化,研究培養及醫治植物的方法,修剪對公眾造成妨礙的植物。工場及運輸部——是對內性較強的部門,下設電機設備組、車輛管理組及修車組。其職責主要是管理及保養市政廳的車隊,協助其他市政部門保養及修理各種機電設備。
市政工程部——下設3個處9個組,是市政廳內較為龐大的部門,分別有建設處、路政處、工程處、工程監督組、電力組、研究及設計組、道路計畫組、道路工程監督組、坑道準照組、地形測量組、牌照組、地籍組。建設處負責對本澳市政樓宇、公共場地、街市、公園、花園及其他雜項工程,並進行美化環境的研究及計畫。工程處負責對公共街道及各項城市設施進行維修工程,對公共和私人機構提供後勤支援,還進行節日的燈飾布置工作。路政處負責制訂公共街道重鋪、拌水系統及開坑工程方案。此外,發出門牌,批准在公共街道上施工,管理徵收招牌及廣告牌,冷氣機滴水等,亦為工程部的職權。1993年7月15日起,遊戲機中心、髮廊、餐廳、戲院等牌照的簽發,由工程部牌照組負責。
市政化驗所——下設微生物組及化學組,其工作範圍包括有系統控制澳門及離島輸水網的供水質量和控制泳池的衛生質量,檢驗井水、海水的水質,應政府機關及私人團體的要求,測定供水質量標準。
衛生監督部、文化暨康樂部、綜藝部、流動小販組、市政警察是市政執委會直接管轄的部門。
衛生監督部——是一個工作量頗大的部門,下設健康衛生監察組、街市組、狗房及動植物衛生組。負責檢查入口的豬、牛、蔬菜、海產、凍肉及食肆的衛生,管理市政街市,控制活牲畜的出入境及發出有關證明,提供禽畜的醫療服務,捕捉流浪犬等.
文化暨康樂部——下設展覽組、民俗組、城市文娛組、藝術設計組。統籌市政廳舉辦的各類展覽、城市文娛活動、文學藝術比賽、音樂舞蹈表演,並協助政府其他機關及民間社團舉辦上述活動。
綜藝館組——是管理綜藝館的部門,為市政廳、政府機關及民間社團提供大型活動的場館,曾在此舉行多項國際性的比賽和表演。
流動小販組——除了負責本澳約2000個合法小販的發牌及管理工作外,在檢控無牌小販的同時,還承擔了堵截水貨食物入口的責任。
市政警察——職責是對違反市政條例的市民或機關做出檢控,將街道上違例停泊的機車吊走。市政警察與一般市政稽查不同之處,是具有警員的身份。在維持秩序及執行市政條例時,受到的阻撓較少,所以在有必要時,亦會應其他市政廳部門的要求提供協助。

人員數量

過去5年澳門市政廳人員的數量,除1989年即首屆市政議會成立那年增加了265人外,其餘各年的人數均逐年下降,其中以1992年的下降幅度最大,其主要原因是當年9月垃圾收集私營化後,有630名原屬於市政廳衛生清潔部的散位員工轉到澳門清潔專營公司。
過去5年市政廳人員的總數如下:1988年1696人;1989年l961人;1990年1959人;1991年1551人;1992年125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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