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教育制度

澳大利亞教育制度(education system of Australia),澳大利亞聯邦包括澳大利亞大陸及塔斯馬尼亞等島。1901 年澳大利亞的英屬六個殖民區改州,組成澳大利亞聯邦,獨立成為英國的自治領。1931年獲內政、外交自主權,成為大英國協內獨立國家。人口 1730 萬(1991 年)。人均國民生產總值 17050 美元(1991 年)。教育制度主要由英格蘭和愛爾蘭的教育制度演變發展而成。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教育發展比較迅速。各州有制定自己學制的自主權。在聯邦一級負責教育的部門為就業、教育與培訓部。組成聯邦後的 80 餘年間,整個教育制度經歷 4 次較大的改革和發展。教育系統由公立和非公立兩類教育機構組成。

學前教育從 3 歲開始,年限為 1 年~3年不等,主要實施機構為幼稚園和幼兒中心。初等教育分為國小預備教育和國小教育兩個階段,有六年制和七年制兩種。兒童 5 歲入預備班學習,6 歲開始接受正規國小教育。6 歲~15 歲為強制性義務教育階段(塔斯馬尼亞州至 16 歲)。國小畢業即自動升入中等教育機構,主要有學術性中學、實科性中學和開放性中學。學術性中學重視學術科目的教學,主要為學生繼續深造打基礎;實科性中學注重實用知識和職業技能,主要為學生就業作準備;開放性中學主要為農村或邊遠地區學生提供中等教育。此外,還有函授學校和學徒學校等中等教育機構。中等教育年限有 5 年和 6 年兩種。學生讀完第九或第十學年,通過校內測評,獲國中畢業證書;讀完第十一或第十二學年,參加校內考試或校外統考合格,獲高中畢業證書;以統考成績或中學階段最後一年的學業成績決定能否升入高等院校。高等教育亦稱“第三級教育”,概指中等教育後的高水平教育,實施機構主要有大學、高級教育學院兩類。技術教育與繼續教育學院亦開設一部分專科程度的職業技術教育課程。大學作為教學和科研中心,提供全面的專業教育和學術訓練,著重培養學士、碩士和博士等高級人才。高級教育學院基本上是一種教學機構,很少從事科研,主要提供實科專業教育和職業培訓,一般只發畢業證書和授予學士學位,個別高水平的高級教育學院進行科研,並授予高級學位。1988 年 7 月,聯邦政府發表高等教育白皮書,制定高等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方針。所提出的重大改革之一是以統一的國家體系取代大學和高級教育學院並存的雙元制。技術教育與繼續教育學院一般提供職業技術培訓和成人繼續教育課程,只發證書,不授學位。師資培訓基本由大學和高級教育學院承擔:幼稚園和國小師資主要由高級教育學院培養,三至四年制;中學師資一般由大學培養,四至五年制。三者均需獲得專業資格證書和教育證書,方可任職。高等院校師資除需獲得高級學位外,有時還需經過“第三級教育師資培訓中心”的培訓。1990年,國小學齡兒童(6 歲~11 歲)入學率為 97%,全國已基本普及中等教育, 12 歲~16 歲少年入學率為 85%,共有中小學生 277 萬人;大學在校生為 48.09 萬人,每 10 萬人中有大學生 3025 人;成人識字率為 98.5%。教育行政管理為中央與地方共同合作制。基本結構為,中央教育行政由聯邦就業、教育與培訓部(原為教育部)管理;地方教育行政採取州和地區二級管理形式,州設教育部,下設地區教育管理系統。聯邦就業、教育與培訓部通過各專門機構和委員會,實施對各級各類教育的指導和資助,制定全國性的教育政策和就業培訓規劃,組織全國性的教育調查研究活動和國際教育交流活動。州教育部設規劃處、情報處和視導處等部門,並在下屬地區設相應的辦事處,主管中國小教師的錄用和配備,分配教育經費,籌建學校設施,視察和指導中國小的教學。1991 年教育經費占中央政府財政總支出的 7%,占國民生產總值的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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