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邁縣農業局

本單位是澄邁縣政府組成部門,本文將概括其單位職責和內設機構情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澄邁縣農業局
  • 主管:農業
  • 地理位置:澄邁縣
澄邁縣農業局是主管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其主要職責有: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擬定並組織實施本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規劃、計畫。
二、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提出深化全縣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地糾紛仲裁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
三、指導全縣農村經濟體制改革、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政策,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及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
四、組織全縣農業產業化經營和大宗農副產品市場體系建設;協調菜籃子工程和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協調農副產品的加工運銷;向縣政府提出主要農產品、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進出口建議;預測並發布農業經濟技術信息。
五、組織農業資源區劃、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農用地、宜農灘涂、宜農濕地的開發利用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
六、組織重點農業科研課題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和實施;指導協調澄邁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工作。
七、負責全縣熱帶作物、民營橡膠開發和管理工作。
八、組織實施農業各產業技術標準;組織協調縣內種子、農藥、獸藥等農業投入品質量的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組織縣內生產及進口種子、農藥、獸藥、有關肥料等產品的登記和農機安全監理工作。
九、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審批發放獸醫衛生合格證和獸醫經營許可證;組織、監督縣內動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負責飼料資源的開發和飼料行業的管理工作。
十、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鄉鎮企業發展規劃、計畫;指導全縣鄉鎮企業體制改革;引導全縣鄉鎮企業產業、產品結構調整;提高產品質量和經營管理水平。
十一、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扶貧開發規劃,組織、指導全縣扶貧開發工作;指導、協調社會各界的扶貧工作;協調安排和監督各種扶貧資金的使用。十二、負責農業機械化教育、安全、監理、技術監督和技術推廣示範工作。
十三、擬定全縣農業技術人才發展規劃,協調有關部門負責全縣農業系統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評聘或上報評審工作,協助做好農民技術人員職稱評聘工作;組織、指導全縣農業系統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指導全縣農業系統的隊伍建設。
十四、組織、協調農業承包契約管理,執行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負責鄉鎮一級農經機構隊伍建設及農村土地承包契約的仲裁處理。
十五、負責農村經濟財務培訓和管理,開展農村財務審計,做好記賬、匯總分析和農村收益分配統計上報工作。
十六、負責農業基礎設施(除水利設施以外)的規劃和農業建設項目立項的初審或報批,擬定上級或政府撥給農業部門的農業基本建設資金和支農資金、計畫內農用物質的分配計畫;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休閒農業等的發展。
十七、管理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預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開展相關農業統計工作;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指導農業信息服務;檢查指導各鄉鎮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工作。
十八、負責已由省政府下放的1項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批。
十九、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檢查監督,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對其領導班子進行考核任免或報批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二十、承辦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8個職能機構,分別為辦公室、生產技術管理崗、農業科技教育崗、農村經濟管理崗、鄉鎮企業管理崗、市場信息崗、農業執法崗、農業調研崗;1個下屬事業單位,澄邁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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