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邁縣加強公共文化服務人才培訓實施辦法(試行)

澄邁縣加強公共文化服務人才培訓實施辦法(試行)
為培養造就高素質公共文化服務人才隊伍,推進我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根據《全國文化系統人才發展規劃(2010-2020年)》、《海南省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澄邁縣人才隊伍建設中長期規劃綱要(2009-2020 年)》的要求,結合我縣公共文化服務人才培訓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澄邁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以提高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能力為重點,提高培訓質量和成效,加強文化系統各級領導幹部和專業人才的培訓,充分調動廣大幹部學習培訓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不斷提高公共文化人才隊伍的整體素質和能力,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公共文化服務人才隊伍,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提供人才支持和組織保證。
第二條 基本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適應文化發展需要,突出幹部在學習培訓中的主體地位,強化培訓需求導向,結合幹部成長規律,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開展培訓,激發乾部學習的內在動力和潛能,增強培訓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2.堅持全面規劃,注重質量的原則。培訓面向文化系統全體幹部職工,全面統籌,整體實施,創造人人皆受培訓、人人得以提高的條件。著眼於幹部素質和能力的提高,加強調查研究,科學設定培訓內容,提高教學質量和培訓工作管理者、業務素質,確保公共文化服務人才培訓規模和質量、效果的統一。
3.堅持理論聯繫實際的原則。緊密聯繫國際形勢新變化,聯繫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進程,聯繫我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工作需要,聯繫幹部的思想和工作實際,把能力培養貫穿於幹部職工培訓工作的全過程,引導幹部職工在改造主觀世界的同時,運用所學理論指導實踐,提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4.堅持改革創新的原則。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建設先進文化、和諧文化為己任,解放思想,與時俱進,更新觀念,開拓思路,不斷創新培訓內容,改進培訓方式,完善培訓機制,整合培訓資源,推進公共文化服務人才培訓的理論創新與實踐創新。
5.突出基層的原則。按照中央有關部委《關於加強地方縣級和城鄉基層宣傳文化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和省里相關要求,加大對縣級和城鄉基層文化幹部的培訓力度。
6.培訓與考核相結合的原則。確立教育培訓工作在人才隊伍建設中的基礎地位,將人才教育培訓情況作為考察、評優、任職、晉升的重要內容。
第三條 主要內容
1.政治理論培訓。深入學習中央有關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精神,提高幹部的公共文化服務意識,增強公共文化服務能力。
2.政策法規培訓。系統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了解黨和國家在公共文化服務方面的重大部署和要求。
3.業務知識培訓。系統學習公共文化服務建設、藝術創作生產、文化事業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及傳承等相關行業業務知識,深入研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創建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探索公共文化服務工作的新途徑、新辦法,努力把握公共文化服務工作的特點和規律,不斷提高做好新形勢下公共文化服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4.管理能力培訓。以學習掌握現代管理知識、管理方法、管理技巧為重點,結合工作實際,提高公共文化服務行政管理和專業技術管理等能力和水平。
5.文化素質培訓。合理安排科技、經濟、法律、文學、藝術、歷史、哲學等內容的學習,完善知識結構,加強知識積累,提高綜合素質。
第四條 培訓種類
(一)政治理論培訓。
1.全縣文體系統每月組織一次學習,時間半天;每半年組織一次讀書會,時間2-3天,學習可採取理論學習、座談討論、外出參觀等多種方式。學習由文體局領導主持,學習了解黨和國家在公共文化服務等方面的重要部署和要求,提高政策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2.縣文體局各股室每周必須拿出1個小時的時間組織學習。學習計畫按每年初局機關理論學習計畫表中的“集體學習日、組織活動日、黨員活動日、處室活動日”進行安排。
3.各基層單位每周組織一次學習活動。由基層單位負責人負責,根據本行業、本系統專業領域發展和知識更新的需要,緊跟科學技術發展趨勢,開展新知識、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的學習,結合本單位的長遠發展和近期需要,以及專業技術人員的知識結構、業務水平的實際狀況確定學習內容。
(二)業務培訓。
1.縣文體局黨委每年舉辦一期支部書記培訓班,舉辦一期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書記培訓班主要由基層各黨支部書記參加,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主要由經確定為發展對象參加。
2.每年組織科級(含非領導職務)以上幹部參加縣級、省級或文化部組織的各類培訓班。對於晉升領導職務的局機關公務員、基層單位領導,要依法進行以提高任職崗位能力為核心的任職培訓。
3.縣級文化單位在職員工參加脫產培訓時間每年不少於15天,鎮、村(社區)基層文化專兼職人員參加集中培訓時間每年不少於5天。
4.抓好學歷學位等教育培訓。鼓勵幹部職工,本著工作需要、學用一致的原則參加在職學歷學位教育,進一步改善公共文化服務人才的學歷學位結構。繼續鼓勵文化系統工作人員參加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教育,為文化系統工作人員在職攻讀MPA提供必要的支持。
5.根據工作需要,有計畫地企業文化系統工作人員參加上級有關部門及相關院校舉辦的短期業務培訓班或省外培訓。
(三)其他培訓形式。
1.專題培訓。組織公共文化服務、文化遺產保護、民眾文化活動開展等專題培訓班,對公共文化服務管理人員、文藝創作人員、文博工作者、民眾文化活動輔導員等進行集訓,採取請進來與走出去相結合的方式,每年聘請省廳及省屬高校專家學者來我縣進行專題講座不少於2次,組織人員到其他市縣觀摩學習,不斷提高公共文化服務人員的服務能力。
2.網路培訓。豐富充實澄邁縣政府網站公共文化服務相關欄目及其內容,發揮網路方便、快捷、高效的優勢,促進基層幹部學習培訓,提高網路培訓質量。
3.名家講座。定期不定期邀請講師團或相關領域著名專家學者開展講座,每年不少於1次。
第五條 組織領導和保障措施
1.強化領導。縣政府要加強對全縣公共文化服務人才培訓工作的總體領導,縣文體局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履行整體規劃、巨觀指導、制度規範、督促檢查和協調服務職責。文化系統各單位要把公共文化人才培訓作為一項戰略性、基礎性工作來抓,要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要採取切實措施完成本規劃制定的工作目標,做到思想到位、組織到位、措施到位、選派到位。領導幹部要發揮表率作用,帶頭參加教育培訓。
2.創新模式。公共文化服務人才培訓工作,可以採取局省聯辦、文企聯姻、市縣聯合,省內分區域輪訓、分層次覆蓋輪訓等方式,努力實現與上級業務部門、文化工作先進市縣之間的資源共享,優勢互補。要積極依託文化部各直屬單位、省委黨校、省內各大專院校和本系統直屬單位的資源優勢,大力拓展培訓基地。圍繞實際面向社會,積極開展相應的短期適應性崗位培訓班,舉辦公益性講座,不斷提升培訓質量。
3.嚴格管理。健全公共文化服務人才培訓考核評價和激勵約束制度,逐步建立公共文化人才培訓教育檔案,記載個人學習情況,存入個人檔案,把培訓情況、學習成績作為考核的內容和任職、晉升的重要依據之一。科學制定年度培訓計畫,統籌兼顧教育培訓與其他工作目標任務,加強教育培訓工作規範化管理與目標任務的落實。
4.經費保障。要繼續加大對公共文化服務人才培訓經費的投入,特別是城鄉基層文化幹部教育培訓的投入,確保公共文化服務人才培訓任務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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