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邁婚姻登記指南

婚姻登記是由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受理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婚姻登記
  • 辦公地址:澄邁縣金江鎮文化北路縣政務中心
  • 辦理人員:全並雄、曾令雄、廖雪、王育越、王春雅
  •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 辦理地點:澄邁縣政務服務中心二樓服務大廳
  • 聯繫電話:67631699
  • 聯繫傳真:67616599
  • 收費標準:免費
  • 辦理時限:當場辦理
辦理條件,辦理材料,辦理依據,辦理程式,

辦理條件

一、受理結婚登記申請的條件:
(一)一方或雙方常住戶口在本縣;
(二)雙方共同到本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四)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五)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六)提交3張大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七)持有本人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二、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
(一)一方或雙方常住戶口在本縣;
(二)雙方共同到本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持有離婚協定書(須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達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五)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頒發的結婚證;
(六)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七)持有本人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三、補領婚姻登記證申請的條件:
(一)原婚姻登記證在本縣辦理或一方(或雙方)現常住戶口在本縣;
(二)依法登記結婚或者離婚,現仍然維持該狀況;
(三)親自(或委託他人)到本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委託辦理應當提交經公證機關公證的當事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和委託書。受委託人應當同時提交本人的身份證件;
(四)如果是補領結婚登記證,則提交大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張;如果是補辦離婚登記證,則提交2寸單人近期免冠照片2張;
(五)持有本人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辦理材料

一、受理結婚登記申請的材料: (一)3張大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二)持有本人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二、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材料:(一)持有離婚協定書(須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達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頒發的結婚證; (三)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四)持有本人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三、補領婚姻登記證申請的材料: (一)親自(或委託他人)到本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委託辦理應當提交經公證機關公證的當事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和委託書。受委託人應當同時提交本人的身份證件; (二)如果是補領結婚登記證,則提交大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張;如果是補辦離婚登記證,則提交2寸單人近期免冠照片2張; (三)持有本人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範》

辦理程式

一、辦理結婚登記的程式:
(一)當事人提交相關證件、證明;
(二)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結婚意願;
(三)當事人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其中“聲明人”一欄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為填寫,代按指紋,並在登記員面前完成;
(四)當事人宣讀本人的聲明書,登記員作監誓人並在“監誓人”一欄簽名;
(五)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條件的,填寫《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結婚證; (六)登記員向當事人頒髮結婚證,當事人在《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上籤名,按指紋領證。
二、辦理離婚登記的程式:
(一)當事人提交相關證件、證明;
(二)登記員詢問事當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定內容的意願;
(三)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其中“聲明人”一欄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代為填寫,代按指紋,並在登記員面前完成;
(四)當事人宣讀聲明書,登記員作監誓人並在“監誓人”一欄簽名;
(五)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聲明、協定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六)當事人雙方親自在離婚協定書上籤名,登記員作監誓人;
(七)登記員向當事人頒發離婚證,當事人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上籤名、按指紋領證。
三、補領婚姻登記證的程式:
(一)當事人提交相關證件、證明;
(二)登記員詢問當事人補意願;
(三)當事人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其中“聲明人”一欄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為填寫、代按指紋,並在登記員面前完成;
(四)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補證條件的,填寫《補發婚姻登記證審查處理表》和婚姻證件。
(五)登記員向當事人頒發婚姻證,當事人在《補發婚姻登記證審查處理表》上籤名,按指紋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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