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邁出生入戶辦理指南

辦理出生入戶需提供出生醫學證明、父母雙方的結婚證原件和複印件,父母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等相關材料。

基本介紹

  • 辦理地點:各鄉鎮戶口地派出所
  • 辦理對象:需辦理出生入戶手續的澄邁縣居民
  • 收費標準:免費
  • 辦理人員:派出所內勤
  • 辦理時限:當日辦理
  • 服務機構:澄邁縣公安局
辦理條件,辦理材料,辦理依據,辦理程式,辦理時間,

辦理條件

1. 境內出生,出生不滿30天(超過30天但未滿一周歲的,參照辦理),尚未合法申報戶口;
2.父母雙方戶口均已遷入本縣或出生時父母一方戶口已遷入本縣,父(母)屬本市高校集體戶學生戶口的除外;
3.符合本縣出生入戶計畫生育政策的政策內一孩(雙(多)胞胎除外)。

辦理材料

1.出生醫學證明;
2.父母雙方的結婚證原件和複印件;
3.父母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4.生育服務證原件和複印件或澄邁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出具的計生證明書;
5.單位或居(村)委會出具的出生入戶證明書;父母一方戶口在外省的需戶口地派出所出具該小孩未入戶證明書;
6.填寫公民出生戶口登記申報表;
7.派出所社區民警、戶籍民警和所長簽署意見並加蓋戶口專用章。

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辦理程式

受理--審核--辦理。

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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