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解除收養關係登記由市行政服務中心民政部門受理。
基本介紹
- 事項類型:行政許可事項
- 法定期限:30個工作日
- 辦事視窗:市行政服務中心民政視窗
- 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鳳新大廈十樓
- 承諾期限:5個工作日
- 辦理流程:受理→承辦→審核→批准→辦結
- 工作時間:逢工作日
- 聯繫電話:2362804
辦事依據,辦事對象,辦理條件,所需材料,辦理流程,
辦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頒發;1992年4月1日起施行);
2.《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民政部頒發,1999年5月25日起施行);
3.《華僑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中國公民辦理收養登記的管轄以及所需要出具的證件和證明材料的規定》(民政部頒發,1999年5月25日起施行)。
辦事對象
符合辦理解除收養關係條件的收養方(華僑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中國公民),送養方或被收養人(潮州市居民)
辦理條件
1、收養人、送養人雙方達成解除收養關係的協定。養子女年滿十周歲以上的,應當徵得本人同意。
2、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係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定解除收養關係。"
所需材料
收養關係當事人應當向潮州市民政局提交解除收養關係登記申請書和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或其他合法身份證明)、收養登記證和解除收養關係的書面協定。
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行政服務中心市民政局視窗)→承辦(市民政局社會福利科)→審核(市民政局社會福利科)→批准(分管副局長)→辦結(行政服務中心市民政局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