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和規劃,實施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各縣(區)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負責全市衛生健康系統安全生產相關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組織落實推動衛生健康公共衛生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建議。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重大疾病防治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組織實施免疫規劃。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組織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省藥物政策,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開展省制定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依法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
(七)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的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建議,落實計畫生育政策。
(九)指導各縣(區)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市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一)研究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高素質專業化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我市高層次衛生健康人才的引進、培養和管理服務工作,做好高層次人才的醫療保健工作。
(十二)貫徹中西醫並重方針,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推動中醫藥現代化,指導市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衛生健康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務服務科)。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工作。開展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外事管理工作。負責本部門政務服務事項清單的編制、合法性審查與發布工作;承擔本部門直接實施和上報的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辦理工作,負責網上審批,推進本部門審批流程的最佳化工作,組織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工作。
(二)規劃發展與信息化科。承擔健康潮州戰略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衛生健康統計工作。
(三)財務科(審計科)。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四)政策法規與執法監督科。組織起草規範性檔案,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參與行政複議、承擔行政應訴相關工作。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承擔跨縣區衛生健康領域重大違法案件查處工作,推進建立完善市、縣(區)級衛生健康執法機構體系,行使職責範圍內衛生健康執法職能,指導規範全市衛生健康執法行為,負責綜合執法監督工作。組織實施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指導監督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省制定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
(五)體制改革科。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措施的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
(六)疾病預防控制與衛生應急科。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免疫規劃,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發布工作。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七)醫政醫管科(中醫科、市委保健委員會辦公室)。擬訂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規範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省藥物政策,組織擬訂地方藥物規定。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藥品價格措施和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措施的建議。監督管理醫療衛生機構藥事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中醫藥相關政策和標準;貫徹中西醫並重方針,推進中醫藥的傳承與創新,推動中醫藥現代化;組織實施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等的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管理各類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的醫療機構,對其他醫療機構的中醫業務進行指導。承擔市委保健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保健對象、高層次人才的醫療保健工作、市直部門有關幹部醫療保健管理工作,以及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八)基層衛生與婦幼健康科。擬訂基層衛生健康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擬訂婦幼衛生健康規範,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九)職業健康科。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規定並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十)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措施建議,組織落實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擔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一)科技宣教科。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組織開展適宜技術推廣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協同指導醫學院校教育。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
(十二)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貫徹國家和省愛國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統籌協調各級人民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及各社會團體,發動廣大民眾,開展病媒生物防制、城鄉環境整治行動和防治疾病活動。組織開展民眾性愛國衛生運動,不斷改善城鄉生產、生活環境。組織環境衛生檢查和效果評價,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三)人事科。擬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我市高層次衛生健康人才的引進、培養和管理服務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承擔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民營醫院和衛生社團組織聯合黨委日常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王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