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湘橋區政府辦公室

潮州市湘橋區政府辦公室是負責潮州市湘橋區人民政府日常行政綜合事務的政府機構。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並組織有關實施工作。
(二)負責檢查、督促、落實區委、區政府各項決議、決定、重要工作部署;根據區委、區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區委、區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相關的調查研究、收集信息、反映動態,及時為區委、區政府提供決策參考;根據區委、區政府安排,對全區性重大部署進行決策前諮詢及意見綜合;草擬、審核、印發以區委、區政府及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出的檔案、文稿及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同志講話材料;起草黨代會報告、全委會報告和《政府工作報告》。
(三)負責區委、區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的轉達、協調和催辦落實,對有關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四)負責區委、區政府日常文電的處理,做好有關資料的蒐集、積累、保管和立卷歸檔;負責區委、區政府印信的使用和管理。
(五)負責區委、區政府各種會議事務工作和區委、區政府領導同志參加的重要活動的組織安排。
(六)協助區委、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突發性事件。
(七)負責黨政系統的密碼通信、密碼管理和黨政區域網路建設管理,負責上級檔案和黨政機關及其要害部門的核心文電、信件的傳遞工作;負責密碼保密工作;負責黨政區域網路的規劃、建設和管理維護工作,以及區委、區政府辦公室辦公自動化的管理維護工作。
(八)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的保守國家秘密的工作
(九)承擔區委、區政府領導同志、辦公室機關工作人員和副科級管理單位的人事工作。
(十)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法制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審核區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及其解釋和上報備案工作;承辦涉及政府法制工作的請示事項;承辦政府交辦的重要行政措施發布前的合法性審查;負責區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日常工作;審查行政執法隊伍主體和人員的執法資格,並對行政執法活動實施監督和指導;負責區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承辦區政府和區政府領導交辦的法律顧問事務;組織或參與對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的貫徹實施情況的檢查監督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法規、規章草案的徵求工作。
(十一)負責實施《信訪條例》及有關信訪工作的法規、規定;負責接待和受理民眾來信來訪及其案件的審理,開展信訪調研,向區委、區政府及上級機關反映信訪動態。
(十二)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行使檔案行政管理職能,組織檔案執法活動,對全區檔案工作實行檢查、監督和指導。
(十三)負責辦理區政府和區應急委員會有關應急工作的決定事項,督促落實區政府領導有關批示、指示,承辦區政府應急管理的專題會議、活動和文電等工作;辦理向市政府報送的緊急重要事項;協調組織有關方面研究提出區應急管理的辦法、規劃和建議;協助區領導處置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協助指導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相關工作;負責指導街道、鎮、區政府各部門應急體系、應急信息平台建設,協調和督促檢查相關應急管理工作;承辦區政府、區應急委員會和市應急管理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四)管理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區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區檔案館
(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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