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潮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潮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是潮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潮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 隸屬:潮州市人民政府
  • 局長:蘇林春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工業和信息化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工業、信息化領域的地方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研究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推進生產服務業與製造業融合發展。
(二)擬訂工業、信息化領域發展規劃、計畫和有關產業措施並組織實施,提出最佳化工業布局、結構的建議。組織實施相關產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加強質量管理和安全生產工作。
(三)監測分析工業、信息化領域運行態勢並做好相關信息發布,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牽頭負責企業情況綜合工作。
(四)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的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重大技術裝備研製工作,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
(五)執行有關固定資產投資政策,編制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等專項資金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審核、上報和辦理需經國家、省和市審批、核准的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提出促進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措施和建議,促進工業投資。負責歸口的各項財政專項資金和經費的總體計畫、實施管理、績效評價等工作。
(六)擬訂工業園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工業園區的綜合協調和提質發展、擴能增效工作,研究協調工業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
(七)擬訂工業、信息化領域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促進的專項規劃及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綠色製造。協調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八)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工作,協調指導經濟社會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協調推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負責信息網路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管理的有關協調工作,協調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推進服務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協助推進國家、省及市重點信息化工程建設。
(九)負責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和管理,組織指導國防科技工業的民參軍、軍轉民工作。組織指導民用部門軍品配套工作。牽頭做好軍民融合有關工作。擬訂民用爆炸物品發展規劃和措施,組織實施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環節建設項目、科技項目管理和產品質量監管。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環節安全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和服務,組織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措施,協調解決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中的有關重大問題,促進中小企業與大企業融通發展。
(十一)承擔促進數字經濟和大數據產業的發展工作,擬訂促進數字經濟和大數據產業發展的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社會經濟領域大數據收集、管理和開發套用的標準規範。推進社會經濟領域大數據開發、套用和管理創新。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省無線電管理的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工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三)指導協調工業、信息化領域的人才隊伍建設、對外交流與合作,協調菸草工業生產和專營管理。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以及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
1.深入推進簡政放權。逐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最大程度減少對工業、信息化領域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強化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的引導和約束作用。
2.完善公共服務管理體制。圍繞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擬訂支持工業、信息化領域項目及相關領域新興產業發展的措施,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3.強化事中事後監管。逐步改變重審批輕監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資源從事前審批轉到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上來。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具體負責食鹽生產經營環節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協調全市食鹽行政執法工作,承擔市轄區(不含潮安區)的食鹽行政執法工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主管全市鹽業工作,負責制定鹽業產業規範性檔案和加強行業管理等工作,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建立食鹽專營執法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財務與審計科)。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宣傳工作。承擔機關財務、信息化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牽頭做好歸口的市級財政專項資金和經費的總體計畫、實施管理、績效評價、內部審計等工作。
(二)運行監測與綜合分析科(政策法規科)。監測分析工業、信息化領域運行態勢,編制並發布相關信息,做好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提出工業、信息化領域近期主要經濟預測指標。承擔工業企業數據分析、報告等企業情況綜合工作。綜合分析工業、信息化領域運行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有關建議。起草重要文稿。組織擬訂工業、信息化領域相關發展規劃並協調實施。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參與行政複議,承擔行政應訴工作。組織協調落實本部門執法責任制工作。組織推進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牽頭做好普法工作。組織協調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
(三)裝備與材料工業科。擬訂裝備工業、材料工業產業發展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稀土管理的統籌協調工作。承擔工業領域淘汰落後產能相關工作。牽頭負責培育大型骨幹企業工作。負責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和管理,組織指導國防科技工業的民參軍、軍轉民工作。組織指導民用部門軍品配套工作。牽頭做好軍民融合有關工作。承擔相關行業管理工作。
(四)技術改造與投資科。組織編制實施市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年度計畫,組織實施省有關技術改造投資項目計畫,跟蹤服務相關重大工業項目,促進工業投資。審核、上報和辦理需經國家、省和市審批、核准的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提出促進相關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措施和建議。指導相關領域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招標工作。參與工業、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核、上報工作。指導推動產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擬訂戰略性新興產業中涉及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製造、數字經濟、新材料等的措施並組織實施,編制和組織實施相關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承擔企業技術創新相關工作。推動產學研用聯合和創新成果產業化。指導工業領域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的推廣套用。指導工業企業質量管理和標準化工作。指導開展品牌培育工作。
(五)中小企業科(市中小企業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有關中小企業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貫徹落實。協調解決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推動建立中小企業合法權益維權機制。協調組織對中小企業促進工作情況的監督檢查。推動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推進中小企業技術推廣、人才培訓、市場開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推進中小企業創業創新服務。研究提出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融資的措施和建議,協調推進各類金融機構擴大對中小企業的融資規模,推進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促進各類融資服務機構和平台服務中小企業。推進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梯度培育,指導中小企業與大企業融通發展。
(六)工業園區科。擬訂工業園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工業園區的綜合協調和提質發展、擴能增效工作。指導推進工業園區合理布局、工業進園和產業集聚發展。研究協調工業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組織省級產業轉移工業園申報及相關目標考核評價工作。協調推進全市產業地產發展。
(七)生產服務業與消費品工業科。擬訂工業、信息化領域生產服務業發展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推進工業、信息化領域生產服務業發展,促進服務型製造發展。推動有關生產服務業模式創新。促進工業設計發展。推動工業電子商務套用與發展。促進供應鏈管理技術推廣套用。指導協調工業、信息化領域的交流與合作。組織擬訂醫藥(含生物醫藥)、輕工、紡織服裝、食品、家電等消費品工業產業措施並協調落實,監測醫藥及其他消費品工業的運行情況,分析有關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協調菸草工業生產和專營管理。負責組織實施有關鹽業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鹽業產業規範性檔案。負責工業鹽管理工作。承擔相關行業管理工作。開展先進制造業、傳統優勢產業、工業信息化領域生產服務業急需緊缺專門人才開發相關工作。負責全市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的培育、培訓工作。
(八)工業節能與民爆科。擬訂工業、信息化領域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促進的專項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綠色製造。協調以節能耗為主要內容的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擬訂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發展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環節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環節建設項目、科技項目管理和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承擔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環節的運行監測分析工作。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相關工作。綜合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九)信息化推進科。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工作。研究制定信息化套用促進計畫。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促進信息消費發展。承擔信息網路設施建設規劃、管理的有關協調工作。協調推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協助推進國家及省重點信息化工程。協調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推動面向社會服務的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組織擬訂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產業措施並協調落實,監測軟體和信息服務業運行情況,分析有關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組織擬訂電子信息工業產業措施並協調落實,監測電子信息工業運行情況,分析有關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組織協調電子信息有關裝備、晶片、元器件、儀器等的研發製造及國產化,促進電子信息技術的產業化及推廣套用。承擔相關行業管理工作。
(十)數字產業與工業網際網路科。擬訂促進數字經濟和大數據產業發展的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社會經 濟領域大數據收集、管理、開發、套用等標準規範。指導推 進社會經濟領域大數據開發、套用和管理創新。推動數字經 濟創業創新,引導大數據產業集聚發展。擬訂製造業與網際網路融合發展、工業網際網路創新套用、新一代信息技術與製造業融合發展的專項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工業網際網路平台建設及套用推廣等工作。組織實施製造業與網際網路融合、工業網際網路發展試點示範,培育融合發展新業態新模式。
(十一)無線電管理科(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政務服務科)。貫徹執行國家、省無線電管理的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工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負責本部門政務服務事項清單的編制、合法性審查與發布工作;承擔本單位直接實施和上報的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辦理工作,負責網上審批,推進本部門審批流程的最佳化工作,組織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工作。
(十二)人事科。承擔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蘇林春
局長:高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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