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審計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審計署《審計機關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試行)》的規定,現公布潮州市審計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主要做法、主動公開有關信息情況、主要工作成效、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四部分組成。

一、主要做法
(一)措施落實,職責明確。市審計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審計廳的要求,成立相關機構,制定具體措施,建章立制,完善載體,抓好落實,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逐步、有序地順利推進。市審計局一貫秉承政務公開透明的原則,推進審計系統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關科室指定1名工作人員作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信息聯絡員。同時,將政務公開工作的實績作為機關效能綜合考核的重要內容,使政務公開工作成為各科室的自覺行動,真正把政務公開工作的責任落到實處,並將考核結果在局內通報。
(二)搭建平台,信息公開。市審計局通過公告欄、公眾網站、對市審計局的職能及機構設定情況,審計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檔案、重要會議內容,業務工作情況,機關行政管理情況,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公開的政府審計信息依照法定程式進行了公開,取得了明顯的效果,增強了工作透明度,強化了審計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正確履行審計監督職權的責任意識,從而提高了審計執法的效率和依法審計監督的水平,保障了人民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加強網站技術力量建設,指定專人負責入口網站的維護、更新工作,保證公開的政府信息常有常新。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通過公告欄、公眾網站、設立政府信息公開欄,及時主動公開應公開的本局公告、工作動態、政務信息。通過公眾網站、報刊渠道向社會民眾公布年度預算執行審計結果情況。
(二)繼續推行“審計公示”制度。一是所有審計組進點時,均向被審單位發《審計人員在審計工作中六項紀律》,在審計結束後,請被審計單位提出意見和建議。二是張貼“審計公示”,把公開審計項目名稱、審計對象、審計範圍和時間、審計組組長及成員名單,舉報電話等在被審計單位的明顯位置,接受被審計單位公眾的公開監督,提高審計業務工作透明度。三是進一步做好審計回訪工作制度,審計結束後由政策法規科到被審計單位進行審計結果回訪,聽取民眾意見,主動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三)對聘請的民主黨派特約審計員,實行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座談會制度,徵求他們對審計工作的意見,向他們通報有關審計工作情況。
(四)幹部職工的調動任免、晉級提職和評先評優等人事管理重大事項,堅持按規定和程式進行,並予以公眾網站和書面公示公開。
三、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市審計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績,但也還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在以後的工作中不斷完善和改進。
(一)存在的問題。一是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和意義認識還需要進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不夠全面,深度不夠;三是公開的方式、渠道、方法還要繼續改進和完善;四是各相關部門有時還存在溝通不及時和不太協調的問題。
(二)改進措施。為進一步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改進:一是加強宣傳,提高認識。要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宣傳和引導,提高各級審計機關、審計人員和民眾對政府信息公開的認識。二是按規定及時報送公開信息,及時進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三是不斷完善公開的渠道、方式。四是嚴格政府信息公開紀律,規範信息公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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