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南區環境保護局是一個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管環境保護工作,屬於非盈利性組織機構,隸屬汕頭市潮南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潮南區環境保護局
- 位置:汕頭市
- 性質: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職能:主管環境保護工作
基本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基本簡介
根據汕頭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汕頭市潮南區區級機構設定方案>的通知》(汕機編[2003]24號)和潮南區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汕頭市潮南區區級機構設定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潮南機編[2003]3號),設定汕頭市潮南區環境保護局。區環境保護局是主管環境保護工作的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環境保護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並監督實施地方性環境保護規範性檔案;制定環境保護規劃、計畫;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
(二)組織編制政府環境保護任期目標,指導、協調各鎮、村(居)和有關行業環境保護責任目標;負責政府任期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考核,鎮、村(居)黨政領導幹部環境保護實績考核,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及其定量考核工作。
(三)受區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組織環境影響評價;負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批和治理設施竣工驗收,落實“三同時”管理制度。
(四)監督管理大氣、水體、土壤、噪聲、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以及機動車等污染的防治工作;負責輻射環境和放射性廢物管理工作,對電磁輻射的污染防治工作實行統一監督管理。
(五)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檢查各種類型自然保護區以及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環境保護工作;協調與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區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生態示範區建設和海洋環境保護工作。
(六)組織、檢查、指導排污費的徵收、管理和使用,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地方環境污染治理資金;負責排污申報登記和排污許可證的核發、管理工作;負責環境監察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
(七)調查處理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協調解決環境污染糾紛,組織環境信訪和民眾投訴的調查處理。
(八)負責環境監測、統計、信息管理工作;組織編報環境質量報告書,發布環境狀況公報;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
(九)組織環境科學研究和技術示範工程;組織實施環境保護資質認可、環境管理認證和環境標誌認證;指導本區環保產業規劃、布局和發展。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環境保護局設3個職能股。
(一) 人事秘書股 (加掛政策法規股牌子)
1、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和其他綜合性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檔案、政務信息、行政管理、後勤服務、保衛保密、督查督辦等行政事務性工作;
2、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編制、勞資保險、計畫生育、技術職稱、黨群組織、紀檢監察工作,落實污染源治理補助資金、貸款資金的審核劃撥;
3、承辦區環境保護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區環境科學學會日常工作,管理環保科研成果、產品認定、資質認可、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和環境標誌認證工作;
4、負責日常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環保知識培訓和考核工作,組織草擬地方性環境保護規範性檔案;
5、受理和參與辦理環境信訪、民眾投訴件,組織辦理人大、政協定案、提案、建議;
6、組織環境保護執法檢查和執法監督工作,負責環境違法行為的立案、事實覆核,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二)綜合規劃股
1、擬訂並組織實施區環境保護規劃、計畫和專項規劃,參與制定區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計畫,審核城區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
2、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指導環保產業,協調自然生態環境保護、海洋環境保護工作;
3、負責編制政府任期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編報執行情況報告,組織協調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和黨政領導幹部環境保護實績考核工作;
4、負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批和治理設施竣工驗收,落實“三同時”管理制度;
5、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生態環境建設和自然保護區規劃,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指導生態示範區建設;
6、負責環境統計,編髮環境狀況公報。
(三)監督管理股
1、監督實施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限期治理、達標排放等環境管理制度,指導協調環境監測、環境監察、排污收費工作;
2、審核污染源治理補助資金、貸款資金安排計畫,組織相關項目檢查、驗收;
3、歸口管理固體廢棄物、危險廢物、進口廢物和有毒化學品,實施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統一監督和管理;
4、負責電磁輻射、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組織協調機動車污染防治和煙塵控制區、噪聲達標區建設工作;
5、組織調查處理環境污染糾紛、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