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徵潤滑油的目的在於鼓勵循環使用潤滑油。稅金由潤滑油製造商繳納,稅款作為“保證廢油處置公積金”,以補助形式再分配給那些對廢油進行收集和處理的公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潤滑油稅
- 目的:鼓勵循環使用潤滑油
- 納稅人:潤滑油製造商
- 稅款:作為“保證廢油處置公積金”
潤滑油稅的由來
最先由原西德於1969年對潤滑油製造商徵收的潤滑油稅,其稅款就作為“保證廢油處置公積金”,以補助金形式再分配給那些對廢油進行收集和處置的公司。潤滑油稅的徵收使原西德的廢油量由徵稅前的9.2萬噸急劇下降到1975年的0.2萬噸。為此,荷蘭、法國相繼效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