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工作機制。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牽頭工作是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制度、重要保證。要進一步提高對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牽頭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切實負起責任,做到廉政工作和日常工作一起謀劃、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要進一步鞏固和完善黨總支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責任部門各負其責、依靠民眾支持和參與的反腐敗工作格局,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局面。要加大反腐倡廉宣傳力度,把反腐倡廉宣傳教育納入總體工作部署,提高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為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牽頭工作營造良好的思想輿論氛圍。要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一把手”定期匯報制度。各責任部門每半年要向牽頭工作領導小組報告一次黨風廉政建設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牽頭工作領導小組一年內至少召開2次以上會議,專題研究責任制工作,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基本信息,詳細內容,
基本信息
潢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2011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牽頭
工作意見
(2011年5月13日)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紀委全會和縣紀委十屆六次全會精神,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牽頭工作建設,進一步推動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開展,現對2011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牽頭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詳細內容
一、完善制度,建立長效工作機制
2、規範權力運行。各責任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省、市對反腐倡廉工作的安排部署,著重抓好政府投資項目和公共資金監督管理;完善財政預算制度,推進預算公開透明;加強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機構反腐倡廉建設;加強行政程式制度建設;加強政風建設;加強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堅決查辦違紀違法案件等方面工作。要以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為突破口,加強制度建設,強化監管審計,規範行政程式,強化對行政權力運行的監督和制約,嚴格按許可權、按程式辦事。政府辦定期聽取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實行責任制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要把“五禁止、十不準”作為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切實加強領導幹部作風建設,努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深入開展。
3、強化“一崗雙責”。按照縣紀委十屆六次全會精神,結合工作實際,認真搞好2011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的分解,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分解細化,明確具體、便於操作、能夠量化考核。各責任部門領導班子成員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制定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工作標準和時限,建立科學完整的責任目標體系。在制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目標時,要突出“一把手”的領導責任,明確“一把手”是責任目標制訂、督促檢查、責任追究、考核及考核結果運用的第一責任人,做到既要抓經濟工作和本職業務工作,又要抓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既要帶頭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又要認真解決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切實履行“一崗雙責”。
二、突出重點,落實各項工作任務
1、堅持齊抓共管,落實牽頭責任。按照2011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的分工,牽頭工作領導小組要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開展對重點工程、重點項目、重點工作和重大決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進一步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要繼續開展對《行政許可法》、《招投標法》等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積極參加市場整規工作,保證行政權力依法、公正、透明進行。要制定切實可行的牽頭工作方案,做到有領導、有機構、有人員,工作有安排、有部署、有措施、有檢查考核辦法。牽頭工作領導小組既要切實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職責,認真組織落實牽頭任務,又要加強與配合單位的聯繫與溝通,積極開展組織協調和檢查指導。配合單位要認真做好職責範圍內的工作。
2、加強巡視督查,注重解決問題。要把牽頭工作配合的單位納入巡視督查範圍。加大對牽頭工作單位“一把手”的監督力度,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確保權力正確行使。同時,充分了解民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掌握第一手資料。要把巡視督查工作和專題清理結合起來,通過督查,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推動專項任務的落實;要加強對督查隊伍的管理,規範督查行為,提高督查質量,注重督查效果,充分發揮督查隊伍的作用。高度重視巡視督查工作,自覺接受監督。同時,對巡視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認真整改,把巡視督查結果納入責任制年度考核內容。
三、嚴格考核,務求取得工作實效
1、嚴格目標考核,重視結果運用。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行年度考核,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要手段。牽頭工作領導小組要對責任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進行年中檢查與年終考核,重點檢查考核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牽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年度內至少要對本部門落實責任制情況進行一次專項檢查,督促工作任務落實。考核內容要具體規範,考核標準要明確合理,考核方法力求科學簡便,確保考核結果真實、客觀、公正。要按照縣責任制辦公室的統一要求,及時把領導幹部的廉政情況和考核結果輸入電子廉政檔案,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加強對領導幹部的廉政監控和管理。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與年終業務工作考核相結合,對責任制年度考核結果為“一般”或“較差”的部門或個人一律不得參與評先,並將責任制考核結果運用到幹部綜合評定和獎勵懲處工作中去。
2、強化責任追究,確保責任落實。實行責任追究是落實責任制的關鍵環節。牽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切實加強對責任追究案件查辦工作的領導,對負有領導責任的責任人要堅決實施責任追究。尤其對領導不力,甚至不抓不管,導致不正之風長期得不到治理,出現重大腐敗問題的,要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逐步建立“一案雙查”、“一案雙果”制度,嚴格執行責任追究月報制度,定期向縣責任制辦公室上報責任追究情況,重大或典型案件要隨時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