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推進全縣2014年度水稻機械化育插秧生產加快實現水稻生產全程機械化實施辦法的通知

為加快實現水稻生產全程機械化步伐,促進農業增產增效和農民增收,按照省、市相關要求,結合我縣水稻生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實施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推進全縣2014年度水稻機械化育插秧生產加快實現水稻生產全程機械化實施辦法的通知
  • 單位:潢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時間:2014年1月2日
  • 詳細內容:水稻生產全程機械化實施辦法
  • 組成: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基本信息,詳細內容,

基本信息

潢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推進全縣2014年度水稻機械化育插秧生產
加快實現水稻生產全程機械化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各有關部門:
《推進全縣2014年度水稻機械化育插秧生產加快實現水稻生產全程機械化實施辦法》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潢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1月2日

詳細內容

推進全縣2014年度水稻機械化育插秧生產
加快實現水稻生產全程機械化實施辦法
為加快實現水稻生產全程機械化步伐,促進農業增產增效和農民增收,按照省、市相關要求,結合我縣水稻生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十八大”三中全會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省、市推進水稻生產全程機械化提出的各項要求,堅持統籌規劃、因地制宜,以農機購置補貼為重要抓手,提高育插秧機具保有量;以解決水稻機械插秧關鍵生產環節為著力點,帶動其他生產環節;堅持以農機農藝相結合,政府扶持推動與市場拉動相結合,加快推進水稻生產全程機械化發展。
二、目標任務
通過實踐探索、研究調研,建立一套符合縣情實際的政府行政推動、資金支持的長效機制,充分調動農機合作社、種糧大戶、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專業合作經營組織實施水稻育插秧全程機械化的積極性。破解傳統的水稻種植模式,增強農業抗拒自然風險的能力,減輕勞動強度,節約水稻生產成本。繼續擴大工廠化育秧、機械化插秧面積,力爭在“十二五”期間全縣逐步實現水稻生產全程機械化的目標任務。
三、政策支持
(一)機具補貼。在全縣範圍內,農機購置補貼資金要優先保障農民購置水稻插秧機、水稻育秧播種機成套設備、育秧硬碟的需求。鼓勵購置乘坐式水稻高速插秧機,凡購買此類機具的合作組織,優先購買、優先享受補貼,應補盡補;凡購置一台乘座式插秧機或手扶式插秧機的農戶(含農合組織法人及社員),在享受國家購機補貼資金基礎上,縣政府再一次性追加10%補貼。
(二)機械化育插秧面積補貼。根據省、市推進農業生產全程機械化、集約化經營的相關精神,結合我縣水稻生產大縣的實際情況,縣域內農機專業合作社、農業種植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涉農合作組織具備工廠化育秧和機械化插秧條件的按機插秧面積實施補貼,每畝機插面積補20元。機械化育插秧面積補貼工作的實施、檢查、驗收和補貼資金的兌現工作由農機局、財政局負責組織。
機械化育插秧補貼面積核實確認實行“四有一加強”,即:1、有標準化水稻育秧工廠,系鋼架結構塑膠大棚,面積不低於2000平方米;2、有同等規模相適應的育秧設備,主要包括育秧播種機和育秧硬碟;3、有插秧機械,主要是乘座式插秧機和手扶式插秧機數量及作業能力與同等育秧工廠面積相適應;4、有承包(流轉)土地協定和機插秧訂單作業協定;5、加強監管,規範程式,嚴格驗收標準。
(三)銀行信貸貼息扶持。根據農機合作社、種糧大戶、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專業合作經營組織的正常服務周期和用途,實施信貸貼息扶持政策。凡用於基礎設施建設的銀行信貸資金,在10萬—100萬元(含100萬元);101萬—300萬元(含300萬元);301萬—500萬元(含500萬元);500萬元以上的,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30%、40%、50%、60%給予財政貼息,貼息最長不超過兩年。
(四)實施財政支持。積極爭取上級財政專項資金支持農機合作社、種糧大戶、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專業合作經營組織的發展。每年縣財政安排一定的專項資金用於全縣水稻育插秧基礎設施建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我縣水稻生產全程機械化已進入攻堅階段,各相關單位、各鄉(鎮)要從發展新型現代農業、推進經濟成長和加快新農村建設的戰略高度,切實提高對推進水稻生產機械化重要性的認識,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把此項工作納入重要日程,加強組織領導,集中人力、物力和財力,堅決完成既定目標。縣政府成立以常務副縣長為組長,分管縣長為常務副組長,縣農機局、財政局、農業局、審計局、統計局、科技局及各鄉鎮主要領導為成員的推進水稻生產全程機械化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農機局,農機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相關部門分管副職任副主任。
(二)明確責任任務。建立健全水稻插秧機械化工作目標責任制,制定目標管理方案,明確責任,落實到人。農機部門負責機插秧作業和購置補貼工作,積極做好機具供應、配件供應、機具維修、安全監理等服務保障工作;農業部門要履行職能,提供育秧技術服務,保障秧苗數量和質量,認真開展水稻種子、農藥、化肥等農資供應和檢驗鑑定、質量監督、技術推廣等工作;財政部門負責做好資金配套、撥付與管理工作。各鄉鎮要加大對農田改造的投入,逐步完善農田的基礎設施及配套溝渠路建設,建設標準化、規模化農田,為水稻生產全程機械化的發展創造良好的基礎條件。
(三)強化宣傳培訓。要廣泛宣傳,採取多形式、多層次的宣傳方法,把機械化育插秧生產的推廣工作宣傳到千家萬戶。重點對新增插秧機手開展專項操作技能培訓。農機技術推广部門要針對機插秧中的難點問題和重點環節,積極組織機插秧技術培訓,重點培訓插秧機手,嚴把培訓質量關;要採取反季提前培訓,聘請機插秧專家和生產廠商技術人員到村戶講課的辦法,把機插秧技術送到田間地頭,送到農民手中;要建立培訓基地,確保農閒季節進行實際操作訓練。加強農機農藝融合,農技推广部門要按照機插秧規範,搞好育秧培訓,保證秧苗符合機插秧要求,確保機插秧質量。
(四)加強資金使用監管。財政補貼資金管理,做到專款專用,對機械化育插秧面積補貼實行驗收備案制。核實大棚數量、標準和用途,做好登記;對新購進的機插秧設備要提供原始單據,實地核查,實事求是,杜絕弄虛作假;公示扶持對象的信息,加強專項財政補貼資金的審計工作;嚴禁任何人利用水稻機械化育插秧扶持政策,進行機具或設施的倒賣盈利,保證資金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一經發現有任何違法違規行為,將嚴格追究相關行政及法律責任。
本辦法從2014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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