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江市民眾藝術館

潛江市民眾藝術館

潛江市民眾藝術館成立於1950年(人民文化館),1959年12月10日變更為潛江縣文化館,1978年遷到江漢路西側,1985年遷至現東風路118號,1988年成為省直管市後更名為潛江市民眾藝術館。始建於1986年,總面積2600平方米,設有舞蹈排練廳、非物質文化遺產展廳、資料視頻編輯室、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習所、琴房等。現有在冊職工53人,內設機構:辦公室、調研部、文藝部、活動部、培訓部、美攝部、產業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潛江文藝》編輯部等10個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潛江市民眾藝術館
  • 成立時間:1950年
簡介,主要職責,所獲榮譽,

簡介

建館以來,潛江市民眾藝術館積極組織承辦了大量有特色有影響的文化藝術活動,先後承辦了潛江市歷屆春節聯歡晚會、兩屆“中國(潛江)曹禺文化周”花燈展示工作和潛江市歷屆花燈展、組織申報了《荊州花鼓戲》《江漢平原皮影戲》《潛江民歌》三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2008年文化部授予一級文化館、創辦了《潛江文藝》、成立了潛江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舉辦了潛江市“月月紅”大型廣場文化活動。

主要職責

潛江市民眾藝術館主要職責是:承擔全市民眾藝術創作的示範指導,民眾文化活動的組織輔導,研究探討民眾文化藝術工作及理論、輔導培訓民眾文化藝術業務骨幹、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挖掘、整理、保護、研究和開發利用等職能。(文學、音樂、舞蹈、美術、攝影、書法、戲劇、曲藝。

所獲榮譽

2021年11月,被文化和旅遊部公共服務司納入第五次全國文化館評估定級擬命名一級文化館名單並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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