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管理全市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工作。
主要職責
潛江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是: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擬定我市機構編制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二、研究擬定全市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審核市級機關各部門和鎮、場、辦事處的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協調全市各級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三、審核市級黨政群機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調整和劃分; 協調市委各部門之間、市政府各部門之間、市委與市政府之間以及市直各部門與鎮、場、辦事處之間的職能配置及職責分工。 四、審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門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審核鎮、場、辦事處機關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及人員結構比例。 五、審核市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和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六、擬定市級機關各部門和鎮、辦事處機關的行政編制總額分配方案。 七、擬定全市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研究、制定全市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辦法及事業單位發展規劃;研究、實施上級關於各類事業單位編制標準;審核市委、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審核市級機關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經費管理形式等事項;審批副局有以上事業單位內部機構的設定調整和更名;負責全市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工作。] 八、調查研究全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情況,監督檢查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執行情況,報告市機構編制委員會並上報市委、市政府。 九、負責全市機構編制、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理論研究、信息傳遞工作;負責全市機構編制幹部隊伍的培訓工作。 十、負責聯繫省垂直部門的有關機構編制工作。 十一、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