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江市交通基本建設質量監督站

潛江市交通基本建設質量監督站成立於1999年9月,市編委以潛機編[1999]13號檔案批准成立,核定事業編制5人,為局直副局級二級單位。經費從工程建設費用中列支,辦公地點設在潛江市交通運輸局六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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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 介

目前,該站現有工作人員5人,其中經濟師1人,工程師2人,助理工程師1人,技術員1人,工程技術人員所占比例為80%。內設機構有綜合辦公室、工程監督科、試驗檢測科、配備了專用的交通工具、微機及部分常規檢測儀器,試驗檢測室以市公路局質檢站為依託組建,具備對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進行試驗檢測和質量鑑定的能力。

主要職責

1、執行國家和上級頒發的工程質量監督方針、政策和工程監理法規,制定我市交通基本建設質量監督、監理的實施細則並監督實施。
2、在質量監督管理工作中,用好“三權”(即質量監督權、質量否決權、質量仲裁權),把好“三關”(即開工前把好資質審查關,施工中把好質量檢查、抽查關,竣工時把好質量鑑定驗收關),抓好“三重”(即重點工程、重點部分、重點單位),確保工程質量。
3、管理、檢查、指導全市公路、水運、站場工程質量監督和監理工作;初審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資格並上報省質監站。
4、參加交通基本建設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參與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工作;負責對建設單位指定或招標的施工單位和監理人員的資格審核;負責監督檢查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質量保證體系及其人員的工作。
5、負責全市公路、水運建設市場管理,對項目實行報建制度(業主)和從業單位資信登記制度(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諮詢)。
6、負責對全市新建、改造二級(含二級)以下一般公路項目、獨立的大橋、中小橋及一般水運、站場工程進行質量監督,並協助省質監站對我市境內的新建、改建高速、一級公路、獨立的特大橋、港航及站場等國家、省管重點建設項目進行質量監督。
7、主持交工工程的質量鑑定,簽發工程質量鑑定書,參加工程竣工驗收。
8、組織工程質量檢查、抽查,掌握全市工程質量動態,定期向省質監站和市交通局報告監督管理工作。
9、組織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仲裁工程質量爭端;監督檢查重大工程質量事故處理方案的執行情況。
10、根據省質監站的培訓計畫,組織或安排質監人員監理人員和試驗檢測人員的業務培訓。
11、參加全市交通基本建設優秀勘察、優秀設計、優質工程評審工作。
12、承辦省質監站和市交通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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