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水作業現場安全監管要求》是2024年07月0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潛水作業現場安全監管要求
- 頒布時間:2024年4月2日
- 實施時間:2024年7月1日
- 標準號:JT/T 1501-2024
《潛水作業現場安全監管要求》是2024年07月0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行業標準。
《潛水作業現場安全監管要求》是2024年07月0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行業標準。編制進程2024年04月02日,《潛水作業現場安全監管要求》發布。2024年07月01日,《潛水作業現場安全監管要求》實施。1起草工作起草單位:...
不能完全滿足我市具體工作的需要,很多問題需要規範:一是政府部門之間以及政府部門和有關單位之間的安全生產信息通報不順暢;二是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使用需要根據法律、法規的授權作出補充規定;三是我市造船等重大裝備企業、海上捕養、水上運輸、石油化工、民爆器材生產企業較多,風險較大,危險作業現場和水下施工、海...
第三十條 浮橋應配備經所在縣(市)、區政府主管部門業務培訓的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現場的通航和橋面交通安全管理。安全管理人員應定期對浮橋浮體、浮體連線裝置、系泊裝置、救生、消防、照明等設備進行檢查,確保浮橋技術狀況良好。 第三十一條 浮橋經營人及所有人應根據架設浮橋水域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消防救生、防汛...
潛水作業人員必須滿足潛水作業資質要求,現場應按要求配齊潛水作業相關人員及裝備,嚴格遵守國家標準、規範、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科學制訂潛水安全作業方案、配備應急設施設備和人員,在滿足潛水條件的情況開展潛水作業。第二十三條【出海人員裝備】 所有出海人員出海前必須配備相關的救護、照明、通訊等個人防護用品,鼓勵佩帶...
(二)確認安全防護設備、應急救援裝備配備情況,設定作業現場安全區域和安全警示標誌,確定統一指揮和管理人員;(三)進行現場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制定現場作業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向作業人員告知危險因素、作業要求和應急措施;(四)嚴格危險作業內部審批和現場查驗管理,開展必要的檢測、檢驗;(五)發現危及人身安全等緊急情況...
參加水上搜救行動的單位和人員,應當服從水上搜救機構以及現場指揮人員的協調和指揮;未經水上搜救機構同意或者宣布結束搜救的,不得擅自停止搜救行動。第四十一條 受氣象、海況、水情、技術狀況等客觀條件限制,水上搜救行動無法進行的,水上搜救機構可以決定中止水上搜救行動;中止原因消除後,應當立即恢復水上搜救...
第三十三條 承擔海上搜救任務的成員單位應當按照市海上搜救中心的要求,及時派出船舶、設施、航空器參加搜救行動,並接受現場統一指揮。第三十四條 非成員單位的船舶、設施、航空器及其人員在收到遇險求救信息後,在不嚴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必須盡力救助遇險人員,將有關情況及時向海事機構報告,並轉發遇險求救信息。
海油安辦有關分部應對海洋石油生產設施的狀況及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第十四條 海洋石油生產設施試生產正常後,應當向海油安辦申請安全竣工驗收。經驗收合格並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後,方可正式投入生產使用。第十五條 作業者和承包者應當向作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現場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職業危害因素,以及相應...
渡口經營者應當建立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在渡口顯著位置設定明顯的標誌和相應的警示、警告標誌牌,並按照所在地的區人民政府核定的路線渡運,維護渡運秩序,保障渡運安全。第十九條 湖泊、水庫發生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浮動設施所有人或者經營人應當向第四條規定的有關主管部門或管理機構及時報告,做好現場保護工作。事故...
(五)發現有危及員工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緊急情況的,應當及時報告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因特殊情況無法報告的,有權決定員工暫停作業、撤離作業現場或者採取其他應急措施;(六)負責本單位組織的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向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報告調查結果並提出整改建議;(七)監督、指導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安全督導員開展工作;(八...
《安全生產法》第40條明確了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必須安排專人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總局發布的《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有限空間安全作業五條規定》中,明確提出了設立監護人員、加強監護措施等要求。安排專人監護,對於保證危險作業的現場安全特別是作業人員的...
從事危險貨物船舶運輸的管理人員和現場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培訓、考試,並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第二十七條 船舶不得裝卸、運輸、儲存劇毒危險貨物和國家規定禁止船舶運輸的其他危險貨物。載運危險貨物的貨櫃和載運貨櫃、危險貨物的船舶,應當持有航務海事管理機構或者法定的船舶檢驗機構簽發的有效證書。
遇險現場和附近的船舶、船員,應當服從當地人民政府以及海事管理機構的統一調度指揮。第二十條內河水上交通事故調查處理,由縣級以上海事管理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定》有關規定執行。第二十一條縣級以上海事管理機構和其他負有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
事故現場附近的船舶、設施、人員發現海上遇險事故或者收到求救信號,應當盡力救助遇險人員,並將有關情況及時向市搜救中心或者海事管理機構報告。第四十五條 市搜救中心或者海事管理機構收到遇險信號或者報告後,應當及時組織救助,並按規定上報。海上搜救成員單位應當按照市搜救中心的統一組織和協調,參加搜救工作。遇險現場...
遇險現場和附近的船舶、人員,必須服從海事管理機構的統一調度和指揮。第八章 事故調查處理 第五十條 船舶、浮動設施發生交通事故,其所有人或者經營人必須立即向交通事故發生地海事管理機構報告,並做好現場保護工作。第五十一條 海事管理機構接到內河交通事故報告後,必須立即派員前往現場,進行調查和取證。海事管理...
遇險現場和附近的船舶、人員,必須服從海事管理機構的統一調度和指揮。第八章事故調查處理 第五十條船舶、浮動設施發生交通事故,其所有人或者經營人必須立即向交通事故發生地海事管理機構報告,並做好現場保護工作。第五十一條海事管理機構接到內河交通事故報告後,必須立即派員前往現場,進行調查和取證。海事管理機構進行...
經審查和現場檢查符合規定的,海油安辦有關分部向作業者或者承包者頒發生產設施試生產備案通知書。第七條 作業者或者承包者應當嚴格按照備案檔案中所列試生產安全保障措施組織試生產,生產設施試生產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試生產正常後,作業者或者承包者應當向海油安辦申請安全竣工驗收。經竣工驗收合格並辦理安全生產許可...
第三十二條 地方海事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險要航段、船閘等過船設施水域的通航安全現場監管。第三十三條 水上水下施工作業,應當在批准的期限和區域內完成。禁止船舶在航道內進行捕撈和擅自打撈作業。水面保潔不得影響通航安全。第三十四條 市和縣級市、區人民政府應當設立水上搜救中心,落實經費,配備必要的設施、設備,...
第一章 通用安全技術要求 第一節 施工準備 第二節 現場安全管理、紀律及要求 第三節 施工用電 第四節 施工照明 第五節 機電設備 第六節 特殊作業 第二章 道路施工 第一節 基本要求 第二節 施工作業 第三章 下水道施工 第一節 基本要求 第二節 主要施工作業 第三節 其他作業 第四章 橋樑施工 第一節 ...
52.五單現場示範教育 53.五個一班組安全教育 54.六有六無安全管理 55.四個過硬安全管理 56.三抓安全管理 57.互救三先三後原則 58.自救五字原則 59.四字應急管理 60.員工三能力 61.崗位四達標 62.現場安全作業系統五化 63.管理五化 64.四新 65.班組長四抓四不走管理 66.安全信得過班組 67.四有班組...
要通過現場推進會、“開小灶”、推廣有關地方和標桿企業的經驗等方式方法,加大專項整治攻堅力度,落實和完善治理措施,集中整治一批重點難點問題,努力使全市重點行業領域一些制約安全生產的深層次、系統性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安全生產基礎明顯加強,企業主體責任進一步夯實,本質安全水平切實提升,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發生嚴重危害水域治安秩序的突發事件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經上級公安機關和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實行水域現場管制,並通知海事或者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機構。海事或者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機構接到公安機關通知後,應當予以協助。第三十一條 從事打撈業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依法從事打撈作業並建立打撈物品登記制度。公安...
第十八條 海警機構執行海上安全保衛任務,可以對在我國管轄海域航行、停泊、作業的船舶依法登臨、檢查。海警機構登臨、檢查船舶,應當通過明確的指令要求被檢查船舶停船接受檢查。被檢查船舶應當按照指令停船接受檢查,並提供必要的便利;拒不配合檢查的,海警機構可以強制檢查;現場逃跑的,海警機構有權採取必要的措施進行...
涉海涉空體育賽事活動指導員應當全面掌握體育賽事活動舉辦情況,現場指導體育賽事活動相關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執行、檢查監督賽事活動安全保障等工作。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四條 縣級以上體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涉海涉空體育運動項目、涉海涉空體育賽事活動監督管理會商機制,及時解決跨部門、跨行業的管理...
第三十條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依照本法規定行使監督管理權的部門,有權對管轄範圍內的排污單位進行現場檢查,被檢查的單位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必要的資料。檢查機關有義務為被檢查的單位保守在檢查中獲取的商業秘密。第三十一條跨行政區域的水污染糾紛,由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協商解決,或者由其共同的上級人民政府協調...
3.按照設計出運工藝要求,建造配套的沉箱預製場、出運碼頭、半潛駁坐底坑和水工現場下潛坑,設定配套的工藝設施。二、坐底式半潛駁駐位與預製場縱移道鋼軌對接 1.在每次坐底式半潛駁駐位坐底之前,潛水員進行水下檢查,清除水下雜物,確認承重梁無異常,保證坐底式半潛駁船體的安全。2.坐底式半潛駁駐位、坐...
第二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水域作業、生產活動中,發現水下文物或者水下文物遺址,應當立即停止可能危及水下文物安全的作業、生產活動,保護現場,並報告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除遇有特殊情況外,應當在三日內趕到現場,並在七日內提出處理意見。...
發生突發安全事故時,水上旅遊項目經營者、操作人員應當立即啟動安全應急預案,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必要時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旅遊消費者的轉移工作。發生碰撞事故的水上旅遊項目,應當互通所在企業名稱,在不嚴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況下盡力救助對方,不得擅自離開事故現場水域或者逃逸。水上旅遊項目及相關...
提高交通運輸政務服務和監管能力,完善數位化、信息化監管手段,加強非現場監管、信用監管、聯合監管,實現監管系統全國聯網運行。第四節 夯實創新發展基礎 推動交通科技自立自強。強化交通運輸領域關鍵核心技術研發,加快研發軸承、線控底盤、基礎技術平台及軟硬體系統等關鍵部件,推動實現自主可控和產業化。加強交通運輸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