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在有毒化學品是化學危險物質的一類。一般指對人會產生直接傷害作用的化學物質。所謂直接傷害包括因爆炸、燃燒、腐蝕或因長期暴露(接觸)而對人體造成的慢性傷害,如慢性中毒、致癌、致畸、致突變、甚至死亡等危害。目前對此尚無統一的定義。有毒化學品的來源有:①人類活動產生的廢棄物(包括工業的、生活的和商業的),由於處理不當,使其所含有毒物質經各種途徑進入環境;②化學品生產、排放、流通、使用過程中,使有些有毒產品或副產物進入環境;③有些原來無毒或毒性小的化學物質進入環境後,轉化生成有毒的二次產物;④自然界釋放的有毒化學物質,如亞硝銨及某些重金屬及其化合物等。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於1976年成立了國際潛在有毒化學品登記中心(IRPTC),負責收集和登記世界各國限制和禁用的有毒化學品、報導有毒化學品對人體健康影響的信息及其使用、科學管理的情況,進行國際交流和組織培訓人員。該中心已編制出《國際限制與禁止的化學品彙編》,匯集了幾十個國家提供的數百種有毒化學品(包括醫藥、農業、工業和消費方面的),分別列出了它們的名稱、採取限制、禁用或禁銷的根據和本國政府的決定及生效執行日期等。它還提出控制全球的、國家的、地區的有毒化學品的政策、措施、標準等方面的建立。聯合國環境規劃署還設立了對有毒化學品進行鑑定的機構。我國對有毒化學品的研究和管理工作也已經開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潛在有毒化學品
- 定義:會產生直接傷害作用的化學物質
- 原因:爆炸、燃燒、腐蝕
- 來源:人類活動產生的廢棄物